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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2-09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尤夫股份”)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所有股东均有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并顺利执行,根据《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7970123股增加至985432777股(最终转增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份处置方式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
3、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是否进行除权处理,公司已聘请
财务顾问进行了论证,待除权安排明确后及时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虽未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将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后公告。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或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且重整计划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5、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6、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湖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湖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
2022年10月2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同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因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
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1日。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1.00√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披露情况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3、其他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
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请注明“出资人组会议”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瑱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0572-3961786
电子邮箱:huangzhen@unifu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3017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别提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湖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湖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说明为推进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和预重整管理人向部分出资人发出《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通知》,提请各出资人进行预表决,预表决情况如下:
管理人共收到4家出资人的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量155766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35.57%,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湖州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和管理人已制作完成尤夫股份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与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规定
的内容实质性一致,根据预表决规则:1、上述出资人对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同意意见,视为其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同意,不再重复表决;2、如上述出资人所代表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则以变化后的股份数量计算其代表股份。
六、风险提示
1、目前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
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27”,投票简称为“尤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议案无累积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同意反对弃权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1.00√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1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ST 尤夫”(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22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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