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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4证券简称:亿纬锂能公告编号:2022-19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2年11月10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1)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的子公司湖北金
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新材料”)拟回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磷酸铁锂正极片,交易金额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超过6525万元(不含增值税)。
(2)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4月25日和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泉新材料采购NMP,金泉新材料拟回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锂离子电池副产物NMP粗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经与金泉新材料磋商,公司拟调整上述交易方式为委托金泉新材料将NMP粗品代加工成NMP,代加工费用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不超过4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2、关联关系说明1/4金泉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泉新材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审议程序(1)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MA4915QD3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荆门市掇刀区兴化五路20号
5、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
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持有金泉新材料
100%的股权。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泉新材料的总资产为24408.38万元,净资产为261.97
2/4万元,2021年度金泉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10528.90万元,净利润446.75万元。上述财
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金泉新材料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且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1-10月,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泉新材料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42312.18万元(不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
3/4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且交易价格遵
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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