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利用标的公司的现有客户及市场资源,最大限度的利用特种石墨技术和制造能力,促进公司在新材料方面的布局,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投资回报率。本次股权交易价格是以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及形式也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阳:
唐荻:
林钟高:
2022年10月28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