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06|回复: 0

达安基因: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达安基因: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dess 发表于 2022-11-15 00:00:00 浏览:  6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030证券简称:达安基因公告编号:2022-078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讲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哲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6人,代表股份4964779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756%。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
4439089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299%。具体如下:
股东广州广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表:韦典含女士,代表公司股份
233391995股
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代表:胡腾女士,代表公司股份
140344607股
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韦典含女士,代表公司股份
70172302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3人,代表股份525690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45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3人,代表股份525690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4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545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512%;反对2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54575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512%;反对20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广州广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了《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
10月);
表决结果:同意45324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925%;反对432309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3811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35%;反对432309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先生、吴伊璇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达安基
因《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3四、备查文件
1、载有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4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6 09:19 , Processed in 0.411301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