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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6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公司股份总数2523777297股。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6010061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78185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0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2820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0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2820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2820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04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本次债券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债券形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本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付息、兑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增信措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1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2挂牌转让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3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0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81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段博文、陈家旺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
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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