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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7证券简称:荣安地产公告编号:2022-04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1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329894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7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323314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579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7%。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3240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 
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74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2的99.99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096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4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8%。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陈农、夏嫣然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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