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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2018年度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振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9号)核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93868443股。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贵州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泰康人寿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泰康
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人万能产品(丁)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63400股(每股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002772.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1120746.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882025.58元。上述募集资金现金已于2018年11月21日到账,并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的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71号《验资报告》确认。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的货币资金46988.20万元进行专户存储。
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含利息收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存储账户账号初始存放金额金额方式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08001700001543471502772.0041865135.43活期
贵阳宝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4020009192000952632452479.01活期
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20501523736000001482142.15活期
公司贵阳马陇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321000104001306680.00活期
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合计——471502772.0044319836.59——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项目资金净额46988.20
募集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5403.62
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610.34
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2237.0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431.98(二)募集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实募集资金项目序号募投项目诺投资金额际投入金额投资进度状态高可靠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路
112851.2012851.97100.00%完成
模块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射频片式陷波器与新型磁性元
216137.0014551.3190.17%完成
件产业化项目接触器和固体继电器生产线扩
318000.0018000.34100.00%完成
产项目
合计46988.2045403.6296.63%—
(三)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高可靠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路模块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高可靠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路模块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村 W1栋
实施主体: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购置工艺设备492台(套),其中进口设备148台(套),国产设备344台(套);完成厂房适应性改造6581平方米。
建设规模:形成高可靠厚膜混合集成电路年产20万只,薄膜混合集成电路年产2万只,微电路模块及组件年产5万只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6537.12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12851.20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851.97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射频片式陷波器与新型磁性元件产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射频片式陷波器与新型磁性元件产业化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基地实施主体: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购置工艺设备220台(套),其中进口设备20台(套),国产设备200台(套);完成厂房适应性改造11000平方米。
建设规模:形成射频片式陷波器年产3000万只,新型电感器年产53840万只,电子变压器年产10万只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4794.2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16137.00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551.31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8月30日
3、接触器和固体继电器生产线扩产项目
项目名称:接触器和固体继电器生产线扩产项目
项目地点: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北段的振华科技工业园内
实施主体: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建设内容:购置工艺设备(软件)321台(套);完成厂房适应性改造18218平方米。
建设规模:形成接触器年产17万台,固体继电器年产7.5万只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8320.94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18000.00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000.34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过程监督,认真编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控制措施工程费用,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二)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后,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本次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431.9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未超过该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故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科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侯卫苏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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