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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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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行胜于言 发表于 2022-11-24 00:00:00 浏览:  5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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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XYZH/2022BJAA150306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财务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财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财务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财务信息以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
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
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
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财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财务公司、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
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
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财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财务公
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财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范建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浅江风
中国北京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之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奇李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奇李凤王
印峰1奇李印连
210300001004990印连
210301001000151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之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印峰奇李凤王
印峰印之印连
210300001004980印之
2103010010001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奇李凤王
印峰奇李印之印连
210309001004990210301001000151
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之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奇李会计机构负责人:凤王
印峰4印之印连
210300001004900210301001000151印之印连
合并利润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之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奇李凤王
印峰奇李印之印连
21030000100498C印之
210301001000151
5
母公司利润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之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印奇李风王
印峰印之奇李印连
210300001004900
210301001000151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之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奇李凤王
印峰印之印连
210S00001004900210301001000151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之谢与会计工作负责人:奇李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奇李凤王
印峰印之奇李印连
210300001004900240301001000151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奇李凤王
印峰印之印连
210300001004900210301001000151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谢印乏奇李凤王印连
印峰印乏印连
210300001004990210301001000151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印峰印乏奇李凤王印连
21030000100455210301001000151
11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之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之谢印峰印乏奇李风王印连
210300001004080印乏
2110G01001000151
12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1997年8
月29日批准筹建(银复[1997]345号),于1998年3月17日正式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复[1998]88号)。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6,200万元,由5家股东出资: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30,660万元,持股比例84.7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万元,持股比例为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4.14%;鞍
钢附属企业公司出资1,350万元,持股比例3.73%;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万元,持股比例0.55%。
1998年9月10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股本的议案”,股东鞍钢附属企业
公司、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转让给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公
司股东由五家变为三家: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32,210万元,持股比例88.98%;鞍钢集
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2,490万元,持股比例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1,500万
元,持股比例4.14%。
2008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银监复[2008]143号“关于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股权、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批准,本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万元(含500万美元)。本次变更事项已经鞍山中科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年6月27日出具鞍中科华验字[2008]第128号验资
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74,035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
济贸易公司出资3,7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42万元,
占资本总额的2.24%。
2012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银监复[2012]134号“辽宁银
监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的批复”批准,将原股东鞍山钢
铁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4.04%的股权,即人民币74,035万元无偿转至鞍钢集团公司持
有。变更后公司股东情况:鞍钢集团公司出资74,035万元,占资本总额的74.04%;鞍钢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3,723万元,占资本总额的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42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2.24%。
2014年4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银监复[2014]25号“辽宁银
监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及章程修改的批复”批准,
将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鞍钢集团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攀
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同时,将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所持本公司全
13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部股权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收购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全部股权。变更后本公司股东情况:鞍钢集团公司出资140,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70.0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00%;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10.00%。2016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辽宁监管局鞍山分局鞍银监发[2016]143号“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
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财务公司资
本公积10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000万元分别转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注册资本
增加后股东股权和股权结构不变。其中:鞍钢集团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
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金额分别为280,000万元、80,000万元、40,000万元,持股比率
分别为70%、20%、10%。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210300118885772F;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路31号。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非银行金融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下设金融市场部、财
务管理部等职能管理部门,分公司包括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本公司设有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为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日为
2022年4月20日。
(五)营业期限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998年4月2日至2028年4月2日。
14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
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
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
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
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
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
收入。
15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
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
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
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
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
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
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
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
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
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
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
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
16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
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
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为共同
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
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
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系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17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
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
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
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
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
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属于任何套期关
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
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
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
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未扣减
减值准备)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
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
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
18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
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
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
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
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
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
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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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预期信用损失
1)适用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①
债权投资;②租赁应收款;③合同资产;④应收账款;⑤财务担保合同。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
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对于下列各项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
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②应收融资经营租赁款;③应收经营租
赁款。
除上述项目外,对其他项目,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
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
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
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
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
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
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
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预期信用风险特征有显著差异,且能够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
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采用单项认定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及合同资产,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
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
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进行分组并以组
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
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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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采用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①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②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其中,用于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现金流
量,与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用于计量租赁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保持一致。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
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
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
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
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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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
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
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
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
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
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
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
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
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
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
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
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
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
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
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
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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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
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
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
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
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
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
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十)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
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
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
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十一)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
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
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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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九)金融资产相关内容描述。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
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
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
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
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
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
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的权利的合营安排。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
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
权实施重大影响;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
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则
不能形成重大影响。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本公司一方面会考虑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当期
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
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
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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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
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
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
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
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
投资企业的部分的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变更
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
原持有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上述计算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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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
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
收入。
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不得转入当期
损益。
本公司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核算的,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
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
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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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
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
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或类似房
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
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
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
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
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5000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
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
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
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
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
期费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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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
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
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
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十六)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资本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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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七)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
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
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
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
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
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
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十八)研究与开发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
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
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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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年)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
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
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二十一)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公司将
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
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
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
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
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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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二十二)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
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
合同负债。
(二十三)职工薪酬
本公司的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
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
工薪酬。
1.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
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本公司的短期
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
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公司解除劳
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
本公司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
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
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资金由本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公司缴纳部分按上
年度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从本公司的成本中列支,个人缴费部分按职工本人当年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由本公司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
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
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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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
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
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
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
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但未来不再为本公司提供服务,不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本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具
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应当比
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
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实
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本公司选择恰当
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人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
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
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
计划条件的,本公司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
组成部分: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总净额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四)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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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应付债券
本公司应付债券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后
续按摊余成本计量。
债券支付价格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实
际利率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二十六)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二十七)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将符合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判断为权益工具外,其他归类为金融负债,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九)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归类为债务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
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
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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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
者权益,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利润分配进行处理,回购或注销作为权益变动处理。
(二十八)收入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融资租赁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
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
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
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
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
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
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在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
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
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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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
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
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
债列示。
(二十九)合同成本
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合同成本摊销、合同成本减值等的确认原则和
计量方法。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
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
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
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
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
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
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
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
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
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
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
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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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公
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
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
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
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分期计入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
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三十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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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
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
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
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对各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
后进行会计处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
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
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
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
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
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
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
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
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用
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
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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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
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
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
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
赁的简化处理,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
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
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
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未纳入租
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下,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
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
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三)持有待售
1.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
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
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
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
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
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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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
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
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
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
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
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
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
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
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6.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
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7.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
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
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
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8.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三十四)公允价值计量
1.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公司对于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采用市
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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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付的价格计量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
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
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
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
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1估值技术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在应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
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公允价值层次划分
本公司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公
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
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
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十五)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
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
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
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三十六)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
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
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
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
司。
40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2017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
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行。
2、2017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
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
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2018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所属上市公司已经按上述规定时间点分
别执行了新会计准则。本公司所属其他企业于2021年1月1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并按新准则规定的衔接的办法进行处理。上述新会计准则对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41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政策变更
同一其
2020年12月新收新租其2021年1月1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0年12月新金融工具准新收新租控制他其日
3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入准赁准合并他日
则则则
交易性金融资产422,301,900.74422,301,900.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316,343,653.58-316,343,653.58
资产
债权投资1,197,840,881.811,197,840,881.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00,042,187.16-1,300,042,187.16
递延所得税资产27,807,691.33-1,479,015.0026,328,676.33
递延所得税负债5,506,805.04-539,779.554,967,025.49
其他综合收益3,644,486.56-3,644,486.56
盈余公积1,008,383,140.65969,328.941,009,352,469.59
其中:法定公积金677,478,873.87646,219.30678,125,093.17
任意公积金330,904,266.78323,109.64331,227,376.42
未分配利润1,266,967,773.315,492,863.981,272,460,637.29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会计政策变更其
2020年12月31其2021年1月1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日新金融工具准新收入新租赁其他2021年1月1日
则准则准则
交易性金融资产406,640,454.60406,640,454.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300,682,207.44-300,682,207.44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1,197,840,881.811,197,840,881.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00,042,187.16-1,300,042,187.16
递延所得税资产27,807,691.33-1,479,015.0026,328,676.33
递延所得税负债5,506,805.04-539,779.554,967,025.49
其他综合收益3,644,486.56-3,644,486.56
盈余公积1,008,383,140.65969,328.941,009,352,469.59
其中:法定公积金677,478,873.87646,219.30678,125,093.17
任意公积金330,904,266.78323,109.64331,227,376.42
未分配利润1,251,400,589.395,492,863.981,256,893,453.37
(二)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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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续表)
八、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1年1月1
31日,“上年”系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另有注明外,货币单
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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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余额
2.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二)拆出资金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其他应收款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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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其他应收款项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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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1)其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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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五)发放贷款和垫款
1.贷款和垫款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
47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
3.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4.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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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贷款损失准备
(六)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七)长期应收款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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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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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九)使用权资产
51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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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十三)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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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四)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十五)吸收存款(仅由金融企业披露)
(十六)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2.短期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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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设定提存计划
(十七)应交税费
(十八)其他应付款
1.应付利息
(1)应付利息分类
55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其他应付款项
(1)其他应付款项按款项性质分类
(十九)租赁负债
(二十)长期应付款
1.长期应付款项年末余额最大的前五项
2.专项应付款年末余额最大的前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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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一)实收资本
(二十二)资本公积
(二十三)盈余公积
注:本年盈余公积的增加系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提取。
(二十四)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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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二十六)利息净收入
58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二十八)销售费用
(二十九)管理费用
59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十)财务费用
(三十一)其他收益
(三十二)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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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十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三十四)信用减值损失
(三十五)资产减值损失
61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十六)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2.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明细
(三十七)营业外支出
(三十八)所得税费用
62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十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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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四十)租赁
1.融资租赁出租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实现融资收益总额33,982,700.96元
融资租赁出租人
2.承租人信息
(1)承租人信息
65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四十一)合并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66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四十二)外币货币性项目
(四十三)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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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九、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披露。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2.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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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1.利息收入
(1)贷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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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贴现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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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吸收存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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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十二、母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主要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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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其他应收款项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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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其他组合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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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营业收入及成本
3.投资收益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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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应披露的其他内容
本公司无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应披露的其他内容。
十四、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76

(((
C(C(((
CC(CCC
CCCCC(CCCC
0)
年度经验登记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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