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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13、01513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公告编号:2022-09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副董事长陶德胜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
午9:15至2022年12月6日下午3: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6日交易时间,
1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决议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二);
(2)H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
10、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4
其中: A 股股东人数 3
H 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41187262
其中: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8563824
2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决议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2623438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1579%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
其中:25.4998%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
21.658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人数 6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596759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629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6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65784021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9.787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6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952959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667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3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决议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3、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4、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5、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6、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议案投票结果非累积投票决议案投票结果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序审议议案股份类别有表决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议案是否号股份数股数有表决权股股数有表决权股股数有表决权股通过份数的比例份数的比例份数的比例特别决议案
总计46578402146530665099.8975%4747710.1019%26000.0006%《关于增加公司 其中:A 股
417837942470205959.1188%2483000.5942%26000.0062%
1注册资本的议中小投资者是案》 A 股 263160583 262909683 99.9047% 248300 0.0944% 2600 0.0010%
H 股 202623438 202396967 99.8882% 226471 0.1118% 0 0.0000%
总计46578402141794609189.7296%463560539.9523%14818770.3181%
其中:A 股《关于修订〈公249529591242924249.8107%1231992249.3726%2037950.8167%
2中小投资者是司章程〉的议案》
A 股 263160583 250636866 95.2410% 12319922 4.6815% 203795 0.0774%
H 股 202623438 167309225 82.5715% 34036131 16.7977% 1278082 0.6308%
总计46578402146388684799.5927%18945740.4067%26000.0006%《关于修订〈股 其中:A 股 24952959 23518617 94.2518% 1431742 5.7378% 2600 0.0104%
3东大会议事规中小投资者是则〉的议案》 A 股 263160583 261726241 99.4550% 1431742 0.5441% 2600 0.0010%
H 股 202623438 202160606 99.7716% 462832 0.2284% 0 0.0000%
5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决议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序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议案是否审议议案股份类别有表决权号股份数股数有表决权股股数有表决权股股数有表决权股通过份数的比例份数的比例份数的比例
总计46578402146561995899.9648%1614630.0347%26000.0006%《关于修订〈董 其中:A 股
249529592478889699.3425%1614630.6471%26000.0104%
4事会议事规则〉中小投资者是的议案》 A 股 263160583 262996520 99.9377% 161463 0.0614% 2600 0.0010%
H 股 202623438 2026234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总计46578402146561995899.9648%1614630.0347%26000.0006%《关于修订〈监 其中:A 股
249529592478889699.3425%1614630.6471%26000.0104%
5事会议事规则〉中小投资者是的议案》 A 股 263160583 262996520 99.9377% 161463 0.0614% 2600 0.0010%
H 股 202623438 2026234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总计46578402146561995899.9648%1614630.0347%26000.0006%《关于修订〈募 其中:A 股
249529592478889699.3425%1614630.6471%26000.0104%
6集资金使用管理中小投资者是制度〉的议案》 A 股 263160583 262996520 99.9377% 161463 0.0614% 2600 0.0010%
H 股 202623438 2026234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A 股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 5%的 A 股股东。
本公司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担任点票监察员。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共同担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6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王先东律师和谢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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