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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能源:关于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电投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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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能源:关于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电投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

富贵 发表于 2022-12-14 00:00:00 浏览:  61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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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证券简称:电投能源公告编号:2022093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电投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 为进一步推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纳汇煤矿绿电替代 4MW 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拟
与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福矿业公司”)、鄂尔
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动科技公司”)
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纳汇煤矿绿电替代 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2.注册成立鄂尔多斯市电投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一
1.名称: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1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4号街坊大兴家
和苑小区 B 号楼 603 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刘帅
5.注册资本:1000万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规划设计管理;矿业权
评估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煤炭洗选;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巴音孟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内蒙
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山。
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手方二
1.名称: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绿动能源大厦二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勇
5.注册资本:5000万
26.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汽车科技、动力科技、生物科技、智
能科技;工业自动化领域内科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研发、推广、应用、投资;在各科技领域内提供或代理生产、销售、
维修、维保、租赁等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提供公共停车场服务;投资提供和代理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
施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售电服务;资源、能源及新能源领域整合;
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汽车租赁、销售业务、集装站运
营、仓储;煤炭贸易、洗选、加工、销售;铁路运输;广告传媒;矿
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验室设备、分析测试仪器、环境检测监测仪器、
生物试剂、化学试剂、计量器具安装、调试、检测、修理及配件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鄂尔多斯市绿动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份,实际控制方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电投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3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持股比例: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200万元,持有公司40%股权;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
出资200万元,持有公司40%股权;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00万元,持有公司20%股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主要经营范围:发电、供电、输电、售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太阳能、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7.投资具体项目:开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纳汇煤矿绿电替代
4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前述项目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甲方: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电投能源公司”)
乙方: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福矿业公司”)丙方: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动科技公司”)
三方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三方约定出资比例约为项目总投资的20%,后续增资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按照
4各方股权比例注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方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等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金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时间额(单位:万元)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2023年12月
200货币40%
源有限公司31日前内蒙古纳福矿业管理2023年12月
200货币40%
有限公司31日前鄂尔多斯市绿动新能2023年12月
100货币20%
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1日前
合计500/100%/
(二)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
1.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由甲方推荐2人,乙
方推荐2名,丙方推荐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在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推荐。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变化后的股权比例重新确定董事会人员构成。
3.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推荐监事1名。
4.公司设经理层,其中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1名,由甲方推荐。
(三)合资协议的违约条款
1.一方未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除应当向项目公司实缴注
册资本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以应缴未缴金额为基数,每日按照
5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已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其他方支付违约金。
2.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水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
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协议的其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应及时提供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
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允许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一方遇不可抗力,无法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公司和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该方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导致公司和他方损失扩大,该方仍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资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发展建设公司新能源业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2022年12月13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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