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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1证券简称:优博讯公告编号:2022-08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6楼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4.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GUO SONG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935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2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929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1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1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3%;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912%;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808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0%;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4559%;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8088%;弃
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0
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4.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9%;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
4.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9%;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
4.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0%;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4559%;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8088%;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35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1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3%;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912%;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808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5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议案3.00-6.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吴雍、文翰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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