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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9号)核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9月更名为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更名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82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582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6381983.00元。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2017年1月25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530.00元,扣除未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3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25日将款项人民币291699530.00元转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已经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预付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11582.7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289487947.3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16-00002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时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本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控股发展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12月更名为城发水务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港区水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发展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郑州紫荆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控股发展公司、港区水务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与民生银行郑州紫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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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止2022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2年9月30日余额备注
1本公司699212207291699530.00已销户,无余额注2
民生银行郑
2控股发展公司699147243已销户,无余额注3
州紫荆支行
3港区水务公司699147632已销户,无余额注4
合计291699530.00——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已预付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11582.70元;
注2: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5月31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116148.11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3:控股发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5月31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251759.66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控股发展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4:港区水务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4月11日注销,注销前该账户无余额。
(二)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0号)的核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148914594股新股。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配股价格为8.00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4569627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65570176.00元。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和登记费用人民币
12966968.21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52603207.79元汇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应承
担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13950.80元,同时考虑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826017.0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1515274.08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6-00003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时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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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大厦支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
街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项目实施主体郑州航空港百川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航空港百川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许平南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止2022年9月30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单位名2022年9月30开户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号称日余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1371902002310408652603207.79已销户,无余额注2
州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2本公司462260100100071147300000000.00已销户,无余额注3
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20801012010204147200000000.00已销户,无余额注4
郑州才高街支行
合计1152603207.79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应承担的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913950.80元;
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4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为120544.76元其中119643.9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6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33463.05元其中33453.05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4: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0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38508.5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2016年8月31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航空港实
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截止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0365253.78元(含使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参见附件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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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2019年10月17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0年7月15日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1706874.65元(含使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参见附件2:《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17年4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4415.88万元。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二)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20年8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73332.69万元。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情况。
(二)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6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资金结余。
(二)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资金结余。
附件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7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1: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5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036.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036.52
2016年:3239.22
2017年:19221.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8年:3639.06
2019年1-6月:2936.28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状态日期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的差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航空港实验区航空港实验区第
1第二水厂一期二水厂一期工程30000.0028948.7929036.5230000.0028948.7929036.5287.732017年8月31日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合计30000.0028948.7929036.5230000.0028948.7929036.5287.73——
注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30000.00万元为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注2: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高,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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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6557.0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5170.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5170.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0年:115170.69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募集后承诺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状态日期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金额的差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
1偿还有息负债偿还有息负债98098.0096827.6996827.6998098.0096827.6996827.690.00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1902.0018323.8418343.0021902.0018323.8418343.0019.16不适用
合计120000.00115151.53115170.69120000.00115151.53115170.6919.16——
注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120000.00万元为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注2: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高,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9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3: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是否达到目累计产能利承诺效益累计实现效益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用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财务内部收益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
1不适用(注1)率(税后)6.12%2443.132552.053013.001449.1713577.13是
期工程建设项目(注2)
注1: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属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水系统工程之一,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项目已完工。根据该项目规划,其产能与港区供水系统其他工程投产情况相关,鉴于港区供水系统其他工程尚未完全建成投产,因此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不适用。
注2: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2022年各年利润总额依次为3296.30万元、3442.90万元、3304.30万元、3451.20万元、3605.40万元、-224.40万元、-54.90万元,扣除每年的补贴收入后的利润总额依次为-703.70万元、-557.10万元、-695.70万元、-548.80万元、-394.60万元、-224.40万元、-54.90万元。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港区水务公司于2016年收到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资金4803万元。港区水务公司2016-2021年度、2022年
1-9月扣除该中央基建投资补贴后的利润总额依次为1197.59万元、1571.51万元、2795.21万元、3345.55万元、3631.21万元、4267.49万元、2436.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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