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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3证券简称:新雷能公告编号:2022-10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人数:245名,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238名,
第二类激励对象7名;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25.0105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7617%,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311.9065万股,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3.1040万股;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月3日。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或“公司”)
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1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满足,并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38名第一类激励对象办理311.90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
属事宜及7名第二类激励对象办理13.10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近日,公司办理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二)2020年11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3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4(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3日,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
3日进入第一类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序号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是否已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1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成为激
2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励对象的情形,满足归属条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5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除离职员工外,激励对象符合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772346082.94元,2021年度
4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营业收入为1477721417.91
低于35%;元,同比增长91.3%,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
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的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标准系数,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除离职员工外,其余所有激励
5属额度。对象考评结果均为优秀,其获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象的标准系数:可以全部归属。
评价标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标准系数1.00.8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
6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3日,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
3日进入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序号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是否已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1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成为激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2励对象的情形,满足归属条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除离职员工外,激励对象符合
3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7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772346082.94元,2021年度
4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营业收入为1477721417.91
低于35%;元,同比增长91.3%,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
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的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标准系数,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除离职员工外,其余所有激励
5属额度。对象考评结果均为优秀,其获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象的标准系数:可以全部归属。
评价标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标准系数1.00.8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四、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12月3日
(二)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38人
(三)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311.9065万股
(四)首次授予价格:4.96元/股(调整后)
(五)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
8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第二期可归属数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
票数量(万股)量(万股)数量的比例
杜永生董事、副总经理13.445.37640%
王士民董事、副总监理15.686.27240%
刘志宇董事、副总经理13.445.37640%
李洪董事11.204.48040%
副总经理、董秘、
王华燕13.445.37640%财务总监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233712.5664285.026540%人)
合计238人779.7664311.906540%
注:1、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已进行同比例调整。
2、上表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其中不包括4名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的激励对象。
五、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12月3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7人
(三)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3.1040万股
(四)首次授予价格:4.96元/股(调整后)
(五)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归属数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量(万股)数量的比例
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26.208013.104050%9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7人)
合计7人26.208013.104050%
注:1、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已进行同比例调整。
2、上表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其中不包括1名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的激励对象。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月3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325.0105万股,占归属前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17%,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311.9065万股,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3.1040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10(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验资及股票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9日出具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51号),审验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6日,公司已收到245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3250105.00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6120520.8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3250105.00元,资本公积12870415.80元。
本次归属的新增股份于2023年1月3日上市流通。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类别本次变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0930031226.62%-10930031226.41%
无限售条件股份30124598573.38%325010530449609073.59%
股份总数410546297100.00%3250105413796402100.00%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11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25.0105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特此公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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