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82|回复: 0

维信诺: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复制链接]

维信诺: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久遇 发表于 2023-1-3 00:00:00 浏览:  5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的签署页)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3 14:49 , Processed in 0.109855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