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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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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2-12-29 00:00:00 浏览:  47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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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9证券简称:新天科技公告编号:2022-075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公司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1466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01%。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0779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113%;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6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1(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8人,代表股份368843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战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胜利先生、宋继东先生、常明松先生、刘胜利
先生、张磊先生、白江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王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19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64%%。
王胜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宋继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4%。
宋继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03选举常明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4%。
常明松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4%。
刘胜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4%。
张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白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4%。
白江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跃平先生、陈铁军先生、杨玲霞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吴跃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3%。
吴跃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3%。
陈铁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杨玲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3%。
杨玲霞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师文佼先生、丁长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师文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74%。
师文佼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丁长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9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1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63%。
丁长京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87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
反对57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98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147%;
反对57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826%;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87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
反对57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98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147%;
反对57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826%;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87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
反对57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98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147%;
反对57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826%;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87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
反对409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0%;弃权1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98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147%;
反对409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07%;弃权
1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46%。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589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9%;
反对607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1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393%;
反对607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0%;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87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
反对57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
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98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147%;
反对57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826%;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589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9%;
反对607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1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393%;
反对607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0%;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7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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