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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1证券简称:巨轮智能公告编号:2022-04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9:15—15:00。
6、现场会议主持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5009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67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025877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57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242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110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2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
3个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陈志
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1.1选举吴潮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790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02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41%。
1.2选举郑栩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791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03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00%。
1.3选举李丽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791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03718
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00%。
1.4选举吴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791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03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01%。
1.5选举林瑞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791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03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00%。
1.6选举陈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793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06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79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2.1选举姚树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797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10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97%。
2.2选举张铁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同意股份数:304795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07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406%。
2.3选举郑璟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805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217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34%。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谢创鸿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同意304783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9%;
反对2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宇光、林溢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4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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