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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东富龙股票代码:300171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郑效东郑效友唐惠兴张海斌郑金旺姚建林强永昌张爱民邵俊
全体监事签名:
杨东生童雪兮周雪梅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郑效东郑效友张海斌郑金旺常丞王艳程锦生徐志军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23目录
释义....................................................5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0
第三节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2
第四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24
第五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25
第六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6
第七节备查文件..............................................31
4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指
象发行 A 股股票《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指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实施细则》指销业务实施细则》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2年3月16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2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2022年12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261 号)。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
16:00止,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2468400000.00元缴付中信证券指定
6的账户内。
2022年12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262 号)。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5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4684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40086534.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8313465.4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2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308313465.44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12000000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即2022年12月20日,发行底价为19.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认程序和原则,确认本次的发行价格为20.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8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0086534.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8313465.44元。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七)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1月21日向深交所报送《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8案》”)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198名特定投资者。上述198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9家、证券公司18家、保险机构9家、其他类型投资者122家。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19日收盘后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198名投资者发出了《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申购
报价开始前(即2022年12月22日9:00时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计收到1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增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广州海纳材料有限公司
2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6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广州国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建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13北京嘉承金信投资有限公司
1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
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配售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12月
22日上午9:00-12:00,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报
价时间内,即2022年12月22日9:00-12: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计接收到
10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参与本次申购的10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及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文件,除3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认购对象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所有参与本次申购的10名认购对象的申购均为有效申购。
全部认购对象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有序号认购对象(元/股)(万元)保证金效报价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8818000.00不适用是
21.2518000.00是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
20.5729500.00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20.6618000.00是是
金产品
22.5120000.00是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22.0224000.00是是
致信基金
21.1128000.00是
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
523.0020000.00是是业(有限合伙)
10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有
序号认购对象(元/股)(万元)保证金效报价
22.0718000.00是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7621825.00不适用是
21.0528525.00是
22.5018000.00是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
720.8850000.00是是(有限合伙)
19.6570000.00是
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
821.4730000.00是是业(有限合伙)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20.5118000.00是是
合伙)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
1021.0750000.00是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认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依据认购对象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关于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的确认原则,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57元/股,发行股数1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468400000.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124307243499999988.516
合伙)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224307243499999988.516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14584346299999997.226(有限合伙)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867282285249990.746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513612056279999991.926
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848326223150065.826
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9722897199999991.296(有限合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88750607179999985.996
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1200000002468400000.00
11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1380室出资额4982333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高国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YK7YA6J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主要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4307243限售期6个月
2、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 5 号 B 座 404-住所
09室
出资额819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HY2Y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
主要经营范围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4307243限售期6个月
3、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 幢 401室 B区 M1167出资额300100万元人民币
12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同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7FMJ259B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主要经营范围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14584346限售期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主要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3867282限售期6个月
5、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企业名称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村路458号1幢221室出资额2654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069360143D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主要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3612056限售期6个月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主要经营范围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0848326限售期6个月
7、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2008房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Y5G4E5R
企业管理咨询;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主要经营范围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9722897限售期6个月
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企业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住所
层25层)2806单元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主要经营范围
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8750607
14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经核查,以上获配的8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此外,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也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15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规范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4、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高
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广州粤凯医健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16产品风险等级与
序号发行对象投资者分类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有限合伙)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伙)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
5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
8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经核查,上述8家获配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
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
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办公地址座
保荐代表人赵洞天、胡朝峰项目协办人牛瑞
项目组成员张杨、许晨鸣、洪立斌、耿尧、柏巍、李楠、廖廓
电话010-60833686
传真010-60833083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顾功耘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
经办律师宋正奇、郑豪、邬远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伟青、戴庭燕
电话021-23280631
传真-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伟青、戴庭燕
电话021-23280631
18传真-
19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股)境内自然
1郑效东25918900840.79%
人境内自然
2郑可青12566740819.78%
人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3498781.63%
境内自然
4郑效友71623921.13%
人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5其他53503870.84%
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外贸信托-高毅晓峰鸿远集合资金其他52800000.83%
信托计划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
7其他48264750.76%
-行业配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
8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其他44709000.70%
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
9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其他42274390.67%
金
荷宝基金管理公司-荷宝资本成长
10境外法人40848600.64%
基金
合计43060874767.7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20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郑效东境内自然人25918900834.31%
2郑可青境内自然人12566740816.64%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3其他243072433.22%
合伙)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4其他243072433.2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其他145843461.93%(有限合伙)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内法人138672821.84%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7其他136120561.80%
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内法人108483261.44%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3498781.37%
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其他97228971.29%(有限合伙)
合计50645568767.04%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1第三节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发行后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上述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改变。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2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3第四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1、发行人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的选择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合法、有效。
24第五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股份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
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发行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认购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4、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25第六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赵洞天胡朝峰
项目协办人:
牛瑞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宋正奇郑豪邬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功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28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伟青戴庭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9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伟青戴庭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调报告;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9号
电话:021-64909699
传真:021-64909369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1(本页无正文,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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