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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
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本次公司副董事长王洪飞之配偶俞跃临、副总裁黄中强、监事梁忠太之配偶季小林等因个人需求,分别购买公司对外销售的商品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向公司购买部分商品房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宁王文胡耘通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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