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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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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股海风云 发表于 2023-1-13 00:00:00 浏览:  3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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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3证券简称:集智股份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Jizhi Mechatronic Co. Ltd.(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10号)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
1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2目录
发行人声明.................................................2
目录....................................................3
一、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
件的说明..................................................4
二、本次发行概况..............................................4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27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28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32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32
3一、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46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四)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
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其持有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
5的事项。
(七)评级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八)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6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7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票面金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9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证监会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0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
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
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保证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或者申
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当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12*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
*公司董事会;
13*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如受托管理人及公司董事会未能按本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
有人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表决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14(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策机制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
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期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股东、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会议设监票人两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监票人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15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
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除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46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预计总投入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名称(万元)金额(万元)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8865.0017780.00
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7680.007680.00
合计26545.002546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九)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6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1087号、中汇会审[2021]1268号和中汇会审[2022]226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1-9月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2年9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21598931.0859895170.0475197328.76152207079.57
交易性金融资产--81467671.22650000.00
应收票据320827.444192114.672684685.251126238.70
应收账款51002134.6744917302.6466193862.3158906300.84
应收款项融资22555802.1120995489.90884800.003039553.77
预付款项4959299.885567582.593949028.761064917.98
其他应收款3278498.911286624.98442268.50472529.8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78657807.03148468919.5674913487.2456719495.70
合同资产4039114.397449270.095313950.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774626.62755112.10318060.54224626.49

其他流动资产5373947.445200179.372191679.711050425.64
流动资产合计592560989.57298727765.94313556822.49275461168.5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350000.002110000.001240000.00898505.96
长期股权投资-78112.683096011.832810246.4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9150089.4019150089.4022488103.01-
固定资产75713654.4274649904.5479675600.2583878785.94
在建工程36785807.272975091.76--
17使用权资产7731920.8410561839.19--
无形资产29611306.5629152472.014794162.755458316.23
长期待摊费用3440932.41100819.49224653.84844016.56
递延所得税资产4374203.374007256.681513168.772167038.49
其他非流动资产101849673.92100483377.08-372841.50
非流动资产合计280007588.19243268962.83113031700.4596429751.16
资产总计872568577.76541996728.77426588522.94371890919.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00000.004242757.60--
应付票据26816166.0538769486.84--
应付账款32364816.6435521156.6128694330.9215272666.89
预收款项---15968068.99
合同负债92931473.7775636492.2038763509.58-
应付职工薪酬343686.5411916061.4810829097.147610343.69
应交税费1723650.293574566.413389532.531065377.41
其他应付款500000.00-3000.003000.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647314.332675570.00--

其他流动负债3931057.364653578.312757118.16-
流动负债合计180258164.98176989669.4584436588.3339919456.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000000.00---
租赁负债7045177.527724047.92--
非流动负债合计19045177.527724047.92--
负债合计199303342.50184713717.3784436588.3339919456.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63345000.0048000000.0048000000.0048000000.00
资本公积450337619.27159088724.77159088724.77164693429.83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26231578.2826231578.2823597816.8021567838.34
未分配利润139945604.46126229668.63113715874.30103014985.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679859802.01359549971.68344402415.87337276253.96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6594566.75-2266960.28-2250481.26-5304791.26
所有者权益合计673265235.26357283011.40342151934.61331971462.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72568577.76541996728.77426588522.94371890919.68
18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6146106.14225605323.52164647698.47166325650.41
其中:营业收入146146106.14225605323.52164647698.47166325650.41
二、营业总成本138712220.73211549891.14166820057.20154131289.09
其中:营业成本80367779.21126960299.4791377834.1488902049.45
税金及附加1634230.612341746.001657779.991120963.15
销售费用23245144.9135379484.4027872962.4327336279.65
管理费用18056279.2623898120.6418975020.9219921101.75
研发费用16969618.9324057449.5427447281.2017953998.68
财务费用-1560832.19-1087208.91-510821.48-1103103.59
其中:利息费用1124340.76135259.07-332.29
利息收入2933733.311736953.17572112.171313864.12
加:其他收益6268996.656913053.846338740.457815512.51投资收益(损失以-78112.681072100.85285765.35201207.83“-”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6414.79751580.0110594389.473218565.12(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
69252.88768951.59-1997087.62-1318275.37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
443953.33-112385.27-811473.66-1335210.39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8001.18285988.19-263773.31-116406.95失以“-”号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4156389.2023734721.5911974201.9520659754.07“-”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532371.862235153.49195921.1391632.74
减:营业外支出-62220.00129058.04255613.52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14688761.0625907655.0812041065.0420495773.29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544442.852136578.301860593.132863056.79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3144318.2123771076.7810180471.9117632716.50“-”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13144318.2123771076.7810180471.9117632716.50亏损以“-”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13715935.8324747555.8112730866.9720856493.17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571617.62-976479.03-2550395.06-3223776.67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3144318.2123771076.7810180471.9117632716.5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
13715935.8324747555.8112730866.9720856493.17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
-571617.62-976479.03-2550395.06-3223776.67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60.520.270.43
(二)稀释每股收益0.260.520.270.43
20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9799713.93199676085.76129464505.92120219344.17
收到的税费返还27626.911992923.135300507.077091724.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86743.8137074720.866421935.524408364.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0614084.65238743729.75141186948.51131719433.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6713121.4879699785.6140132989.2433847861.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938848.8557306129.7642336773.8537458515.25
支付的各项税费14257811.7017602710.9310043013.8912455517.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969512.5562235992.2329954844.8426653669.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8879294.58216844618.53122467621.82110415563.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65209.9321899111.2218719326.6921303870.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400000.00190485213.02196905000.003013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414.794533051.821638615.243761030.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0000.00104249.50202556.00130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946414.79195122514.34198746171.24305241030.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4597208.59131422368.992862411.823574508.7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3400000.00105371000.00291255000.0024785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6523.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193732.58236793368.99294117411.82251424508.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47317.79-41670854.65-95371240.5853816522.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6568471.69960000.00-2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4000000.004191780.8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0568471.695151780.87-2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000000.00--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9600000.00-9600332.29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52807.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000000.0010852807.53-10100332.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568471.69-5701026.66--10075332.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5738.51-193007.07160534.07140330.03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6311682.48-25665777.16-76491379.8265185389.94
21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362301.6075197328.76151688708.5886503318.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0673984.0849531551.6075197328.76151688708.58
(二)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全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杭州新集智机电有限公司杭州10000万元100.00
2上海衡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3000万元56.67
3杭州合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杭州1000万元51.00
4集智机电(印度)有限公司印度500万卢比95.00
5杭州予琚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杭州400万元51.00
6杭州谛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1000万元100.00
7杭州得佰沃机械有限公司杭州200万元40.00
8浙江之江易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1000万元51.00
9长沙集智柔线科技有限公司长沙500万元51.00
注:公司持有杭州得佰沃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得佰沃”)40.00%的股权,系
其第一大股东。根据杭州得佰沃章程规定,杭州得佰沃不设立董事会,其职责由执行董事代为履行,公司委派副总经理蔡文担任其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故公司对杭州得佰沃具有实质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集智机电(印度)有限公司、杭州得佰沃机械有限公司、杭州谛听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杭州予琚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之江易算科技有限公司、长沙
集智柔线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新设控股子公司,分别成立于2019年1月、2019年12月、2020年4月、2020年12月、2021年8月和2022年9月,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财务指标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3.291.693.716.90
速动比率(倍)2.300.852.835.48
资产负债率(合并)22.84%34.08%19.79%10.7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1.28%33.25%14.10%7.93%
2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293.382.222.53
存货周转率(次)0.651.131.361.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371.592474.761273.092085.65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1295.462066.00231.571654.54元)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122.873577.692113.552939.54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14.06127.20-61681.38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0.450.460.390.44(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4.27-0.53-1.591.3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10.907.497.187.03资产(元/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1.6110.6616.6710.79
(%)
注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
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注2:2022年1-9月周转率指标均已年化处理。
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
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3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项目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940.260.26
2022年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月2.190.250.25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050.520.52
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880.430.4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50.270.27
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0.680.050.0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300.430.43
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000.340.3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
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N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是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金额,“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P/S
*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1-所得税率)-转换费
用)/(S+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利润;S 为报告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S0+S1+Si×Mi÷M0-Sj×Mj÷M0;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
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4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59256.1067.91%29872.7855.12%31355.6873.50%27546.1274.07%
非流动资产28000.7632.09%24326.9044.88%11303.1726.50%9642.9825.93%
资产合计87256.86100.00%54199.67100.00%42658.85100.00%37189.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总体呈现以流动资产为主的特征,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07%、73.50%、55.12%和67.91%,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3%、26.50%、44.88%和32.09%。公司流动资产所占比重较高,主要系公司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对流动性资产的需求较大。
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余额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18025.8290.44%17698.9795.82%8443.66100.00%3991.95100.00%
非流动负债1904.529.56%772.404.18%----
负债合计19930.33100.00%18471.37100.00%8443.66100.00%3991.9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991.95万元、8443.66万元、18471.37万元和19930.33万元,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95.82%和90.44%,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合同负债等。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提高,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相应增加,应付材料款随着采购规模的增长总体保持增长,同时公司向客户收取的预收款项亦保持增长。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5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3.291.693.716.90
速动比率(倍)2.300.852.835.48资产负债率(合
22.84%34.08%19.79%10.73%
并)资产负债率(母公
21.28%33.25%14.10%7.93%
司)息税折旧摊销前
2122.873577.692113.552939.54利润(万元)利息保障倍数
14.06127.20-61681.38
(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分别为10.73%、19.79%、34.08%和22.84%,主要是公司管理层秉承稳健的财务政策,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同时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好,公司将累计盈利用于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均保持合理水平,其中2021年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一方面预收款项增加,另一方面采购规模扩大,公司开具了应付票据,导致公司流动负债增加;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两项付息能力
指标均保持较高水平,整体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293.382.222.53
存货周转率(次)0.651.131.361.47
注:2022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3、2.22、3.38和3.29,总体保持稳中有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客户多为所在行业知名企业,与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回款情况逐步好转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7、1.36、1.13和0.65,整体呈下降26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同时受疫情和限电等因素影响,
供应商供货速度放缓,公司增加了采购量和备货量所致。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4614.6122560.5316464.7716632.57
营业成本8036.7812696.039137.788890.20
营业利润1415.642373.471197.422065.98
利润总额1468.882590.771204.112049.58
净利润1314.432377.111018.051763.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371.592474.761273.092085.65
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632.57万元、16464.77万元、22560.53万元和14614.61万元,除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略有下降外,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085.65万元、1273.09万
元、2474.76万元和1371.59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良好,其中2020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各项业务开展进度放缓所致。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46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预计总投入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名称(万元)(万元)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8865.0017780.00
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7680.007680.00
合计26545.002546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
27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8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
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的书面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公司当年盈利而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
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后的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条件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
“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指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经营亏损;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
30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九)公司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和透明等。”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960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该次股利分配已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
鉴于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发展的重要时期,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万元,含税)-960.00-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
2474.761273.092085.65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1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5.41%-净利润的比率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万元)1944.5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49.37%综上,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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