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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3证券简称:海南发展公告编号:2023-010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15:00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阳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278597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717%。(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郑小勇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2709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2537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7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
3455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0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2709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92537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7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3455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089%。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李丹虹律师、蒋婧婷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9342070股)、监事郑小勇先生(持有股份1500股)回避表决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前述两位关联股东所持股份合计
259343570股不计入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3表决通过是议案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1.审议通过《关于三鑫科技拟承接海南新国宾馆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7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00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7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75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00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7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三鑫科技因承接海南新国宾馆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拟为关联方提供履约担保及质量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7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00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7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75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00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三鑫科技拟承接莺歌唱晚驿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7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00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7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75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00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7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三鑫科技因承接莺歌唱晚驿站项目拟为建筑设计院及关联方海控中能建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7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00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7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75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00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7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丹虹、蒋婧婷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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