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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达兴业
股票代码:002002
住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1/34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不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34.................................................................................................................................................................................................................................................................................................................................................................................................................................................................................................................................................................................................................
3/34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农商行指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上市公司指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指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农商行白云支行指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鸿达集团指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禧经济指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皇冠指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34一、公司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
法定代表人:蔡建
注册资本:1145126.853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08342962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保险兼业代理
成立日期:2006-10-27
经营期限:2006-10-27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邮政编码:510400
联系电话:86-020-22389161
5/3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18.56%6.31%5.82%3.20%2.79%2.71%2.39%2.18%1.78%1.57%52.6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1551.HK)。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
6/34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从事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9674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27567号、普
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5022号),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20202019
资产总额11616291027872894154负债总额1074743951986820445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总额800276948768347营业收入234562110223519净利润377652777954
净资产收益率4.25%7.37%12.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如下:
蔡建董事长、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
易雪飞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男中国广东广州否答恒诚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左梁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冯凯芸非执行董事女中国广东广州否张军洲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庄粤珉非执行董事男中国上海否冯耀良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赖志光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
7/34廖文义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
杜金岷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谭劲松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张卫国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张华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马学铭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否
王喜桂职工代表监事、监事长女中国广东广州否贺珩职工代表监事女中国广东广州否赖嘉雄职工代表监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韩振平外部监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石水平外部监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黄添顺外部监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陈建良股东代表监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梁炳添股东代表监事男中国广东广州否冯锦棠股东代表监事男中国广东佛山否赵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男中国广东广州否林日鹏副行长男中国广东广州否李亚光副行长男中国广东广州否郭华辉副行长男中国广东广州否谭波行长助理男中国广东广州否吴文莉董事会秘书女中国广东广州否陈林君业务总监女中国广东广州否杨璇业务总监女中国广东广州否
8/34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
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截至2022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分支机构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诉讼及仲裁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案件共4宗,涉及标的金额人民币6.75亿元。上述仲裁或诉讼不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附属机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或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5%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5%
9/34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1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3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4郑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5新津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6广汉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7彭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8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9中山东凤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0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1东莞黄江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2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3三水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4青岛城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5海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6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7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8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9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0大连保税区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1苏州吴中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2江苏盱眙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3江苏启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4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10/3425吉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6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7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8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29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30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金融租赁业务
履行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自律管
31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和服务职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控股股东,也没有实际控制人,该状况在最近两年没有变化。
11/34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2022年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1执7355号之一、
(2021)粤01执6946号之一、(2021)粤01执69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分别
将被执行人成禧经济持有的6935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作价人民币236587525元、被执行人成禧经济持有的4545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作价人民币155052675元以及被执行人鸿达集团持
有的1697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作价人民币57893155
元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广州农商行名下所有,以抵偿等额债务。
2022年12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1执62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成禧经济持有的6030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作价人民币207070200元、被执行人乌海皇冠持有的
95236094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作价人民币327040747元以
及被执行人鸿达集团持有的50581926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
作价人民币173698334元过户至广州农商行名下所有,以抵偿等额债务。
2022年12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1执729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分别将被执行人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03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作价人民币10317150元以物抵债交付至申请执行
人广州农商行名下所有,以抵偿等额债务。
本次权益变动全部完成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鸿达兴业
340918020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92%),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340918020股“鸿达兴业”股份已全部完成
过户登记,成功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关于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经2022年11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3.41亿股鸿达兴业质押股票(股票代码:002002)若一拍流拍,则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保全部根据审议结果于同日出具《特殊资产业务审批意见通知书》-签报[2022]第1245号批复。根据该批复,广州农商行及广州农商行白云支行作为申请执行人,在2022年11月4日至15日间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成禧经济、鸿达集团、皇冠实业提供的鸿达兴业质押股票按照一拍流拍价作价抵偿借款人拖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应债务。
13/34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亦未实际控制上市
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3409180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2%,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债权人取得股票所有权,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裁定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日期:2022年12月2日、21日、26日
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7355号之一、(2021)粤01执6946号之一、(2021)粤01执
6948号之一、(2021)粤01执6251号之一、(2021)粤01执7294号之一
裁定书主要内容:
1.在申请执行人广州农商行与被执行人成禧经济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院(2021)粤01民初1208号民
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广州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0日15时至2022年11月11日15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被执行人成禧经济持有的69350000股“鸿达兴业”质押股票,该次网络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22年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4/34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具(2021)粤01执73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成禧经济持有的6935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将
6935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过户于广州农商行所有。裁定
书自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1执7355《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解除上述
6935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并过户至广州农商行所有。
2.在申请执行人广州农商行与被执行人鸿达集团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院(2021)粤01民初1209号
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广州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0日15时至2022年11月11日15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被执行人成禧经济持有的45450000股“鸿达兴业”质押股票,该次网络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22年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具(2021)粤01执694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成禧经济持有的4545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将4545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过户于广州农商行所有。裁定书自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1执69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解除上述4545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并过户至广州农商行。
3.在申请执行人广州农商行与被执行人鸿达集团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院(2021)粤01民初1212号
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广州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0日15时至2022年11月11日15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被执行人鸿达集团持有的16970000股“鸿达兴业”质押股票,该次网络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22年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15/34定》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具(2021)粤01执69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鸿达集团持有的1697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将1697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过户于广州农商行所有。
裁定书自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1执69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解除上述1697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并过户至广州农商行所有。
4.在申请执行人广州农商行白云支行与被执行人鸿达集团等借款合同纠
纷一案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粤01民初428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鸿达集团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广州农商行白云支行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日10时至2022年11月2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被执行人乌
海皇冠、成禧经济和鸿达集团分别持有的95236094股、60300000股、50581926股,合共206118020股“鸿达兴业”质押股票,该次网络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22年12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具
(2021)粤01执62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乌海皇冠、成禧经济和
鸿达集团分别持有的95236094股、60300000股、50581926股,合共20611802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将206118020股“鸿达兴业”股票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过户至广州农商行名下所有。裁定书自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12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1执62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解除上述20611802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并过户至广州农商行名下所有。
16/345.申请执行人广州农商行与被执行人鸿达集团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粤01民初1210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鸿达集团、成禧经济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广州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0日15时至2022年11月11日15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标的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22年12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裁定解除鸿达集团持有的303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将
303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作价人民币10317150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裁定
书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1执72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解除上述3030000股“鸿达兴业”股票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并扣划至广州农商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340918020股“鸿达兴业”股份已全部完成
过户登记,成功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340918020股鸿达兴业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成功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该340918020股鸿达兴业股票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17/34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而致,并未涉及货币资金支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明确计划。
如果计划在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如果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明确调整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董事。届时,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投票、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9/3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未来如有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在未来如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做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在未来如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做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在未来如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3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后续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1/34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
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3/34根据2019年合并报表数据来自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5022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020年合并报表数据来自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普华
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27567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021年合并报表数据来自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普华
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9674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上述审计报告中,信息披露义务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862649891037845529956234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02754102501286430700318拆出资金33951904217111562060423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30490604644768828593493发放贷款和垫款637553811553168340463051371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916285639024749485432178债权投资1574047039659936082536087其他债权投资652052497567733269706113固定资产269415928743402833889无形资产114379211545001110646投资性房地产3968047692126794使用权资产880088912877908391
24/34商誉734237734237734237
递延所得税资产766500467064415054904其他资产313797727927733199297资产总计11616286261027871646894154291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2485988920303227886758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362266814122991841039193拆入资金13315451818581984917
交易性金融负债5619505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2359979100700549730355吸收存款849766804778424854658243086应付职工薪酬171748226551152646339应交税费198204924500532839762预计负债6777072827744379067租赁负债936799957973925531应付债券1080335627664387679240055其他负债168452441459988915549091负债合计1074743360951986336820444980股东权益股本1145126998082699808269其他权益工具982073498207349820734资本公积189578831095299010920403
其他综合收益51648(233397)1113677盈余公积535006150557775055777一般风险准备146183581294407311236832未分配利润1977735121138630203910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800273046948707668346692少数股东权益685796263982345362619股东权益合计868852667588531073709311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161628626102787164689415429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234556632110192423518850利息收入425659513714999936049121
利息支出(23006795)(19502516)(17181707)利息净收入19559156176474831886741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63991016280421673272
25/34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20843)(301081)(31070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1906713269611362567投资损益314041235462623648575
其中:债权投资的终止确认的(亏
损)/收益55882350(40)其他收益294184950457504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53687)(1208240)(827573)
汇兑损益(157403)(390672)249619其他业务收入316302587165035资产处置损益223045921478167
二、营业支出(18991905)(14905706)(13709914)
税金及附加(296879)(258701)(229727)
业务及管理费(6071459)(6721404)(6400629)
信用减值损失(12540167)(7851759)(703155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62812)(41620)(8159)
其他业务成本(20588)(32222)(39844)
三、营业利润446375861962189808936
加:营业外收入32836129837170692
减:营业外支出(39308)(38490)(26166)
四、利润总额445728662875659953462
减:所得税费用(680993)(1010948)(1998996)
五、净利润377629352766177954466按经营持续性分类持续经营净利润377629352766177954466按所有者权属分类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520850812957569638少数股东损益601085195322384828
37762935276617795446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6236802110626952457506266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454038511385649609388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850158-
26/34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净增加额5675052-
存放中央银行及同业款项净减少额17281811293566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款项净减少额264969-18982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2228165534074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00454643602796832210535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777334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603428252083693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838906158097282106319172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92591417)(88959619)(80795923)
存放中央银行及同业款项净增加额--(279523)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10406936)(1949776)(1831818)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486830)-(5428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款项净增加额-(48478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208165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6498912)(13888308)(1473318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920867)(4428021)(4130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4227558)(4457244)(4394566)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4500099)(56744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61243)(3383752)(15171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5393862)(127589006)(110306686)
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1244504430508276(39875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591219610571249876842924
收购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12899553967468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224993841836986612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563258043313683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19351411550125589608466
投资支付的现金(156368574)(127503038)(936987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450910)(471317)(4396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6819484)(127974355)(94138318)
投资活动产生/(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43625970)(12473100)(45298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0007228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600072280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169501311140968279115931192
发行优先股收到的现金9662981-983911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7112908062459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9189003141003359125905046
27/34偿还到期债券支付的现金(138259664)(143140563)(101641783)
偿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2598334)(3047798)(3971728)
分配股利及利润支付的现金(2783002)(2830799)(2102162)
支付优先股发行费用--(18381)
租赁合同支付款项(305754)(371206)(2787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3946754)(149390366)(108012812)
筹资活动(支付)/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42249(8387007)17892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0904)(818209)1764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38404198829960955127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7008568687089677319617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5412759570085686870896
二、最近一年的审计意见
2021年合并报表数据来自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普华
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9674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三、重要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信息披露义务人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广州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审计报告”。
四、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一致性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9年、2020年采用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与2021年采用的会
计制度、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28/34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
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9/34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执行裁定书;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未
发生交易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上市公司后续计划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且能够提交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文件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
30/34(此页无正文,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31/34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32/34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曙光路股票简称鸿达兴业股票代码002002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信息披露义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称限公司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对境内、境外其是否拥有境内、是□否□是□否□他上市公司持股外两个以上上市
5%以上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
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法院裁定持有鸿达兴业340918020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1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
变动种类:普通股变动数量:340918020股变动比例:10.92%量及变动比例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否□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是□否□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是□否□定的情形33/34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是□否□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是□否□是否披露后续计
划是□否□是否聘请财务顾
问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是□否□批准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是□否□决权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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