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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马: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事项的清偿及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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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马: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事项的清偿及说明公告

富贵 发表于 2023-2-1 00:00:00 浏览:  5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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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3-01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事项的清偿及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至2018年4月期间,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天马股份”)因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或“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及其关联方以支付投资
款项、预付采购款、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违规借款、违规担
保和资金拆借等形式,形成了对公司大额的资金占用。
根据公司2019年发布的公告,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乾”)系原喀什星河持有的上市公司24.62%流通股对应的股权质押借款的债权管理人。武剑飞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在股权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的经验。湖北天乾与公司董事长武剑飞先生达成合意,共同出资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以消除公司的退市风险,提升公司价值,实现湖北天乾等各方利益最大化。
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徐州睦德(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徐州睦德合称“承诺人”)承诺将共同消除公司遭受的损失及或有损失,喀什星河和徐茂栋承担赔偿义务,徐州睦德承担代偿义务。
根据上述系列承诺,承诺人已于2019年至2021年按期清偿了资金占用金额。
公司前期已以临时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资金占用清偿的进展情况。现将本事项的具体情况再次整理公告如下(本公告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事项的形成情况
(一)已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的2017年度至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1-4月期间以支付投资款项、预付采购款、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违规借款、违规担
保和资金拆借等形式形成的资金占用(包含利息)合计334295.90万元。其中:
1、公司2019年4月召开的董事会审议认定的相关事项产生的公司原控股股
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下表中的Ⅰ类资金。根据公司公告,当时公司认定的此类资金占用金额为318297.00万元。后续随着部分违规担保案件胜诉以及利息计算等原因,公司最终确认的Ⅰ类资金占用金额为290305.80万元。与前述2019年4月公司董事会认定的资金占用金额323054.00万元差异
32748.20万元。上述差异主要由以下几个原因导致:
编号差异原因差异金额(万元)导致差异的具体的资金占用事项
佳隆地产案原预计金额为违规担保全部本金2亿元,而截至目部分违规担保案前仅发生实际赔偿57.22万元,其余19942.78万元未确认为1件胜诉或未实际32942.78资金占用;公司与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徽弘商业保理(深产生损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违规担保
纠纷案胜诉,公司无需承担损失。
祥云小贷案暂未取得生效判决;前海汇能案二审驳回原告起诉;2019年12月,德清小贷案的担保人之一浙江步森服饰股部分违规借款案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款项3000万元,依据法律规定及判决件未取得生效判判定,步森股份就该等款项享有对公司的追偿权。2020年8
212500.00
决或未实际产生月27日,公司收到步森股份出具的《放弃追偿承诺函》,其损失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因履行德清小贷案项下清偿责任
而对公司享有的全部追偿权利、权力或权益,导致公司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减少3000万元。
与部分违规借款与安徽金丰典当、孔世海、朱丹丹、胡菲、孔建肃和解导致实
36077.98
债权人和解际赔偿金额比预计减少
出让资产致使资2021年4月,公司将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占用情形消除及其子公司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给徐州睦德
4使得实际占用金16240.00及其附属企业,出售完成后,喀什基石涉及的原告卜丽君诉喀
额比原认定金额什基石等主体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生效司法裁判不会对公
减少司造成实际损失,该等或有资金占用的情形业已消除。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
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交易对价22110万元,公司已全额支付。2019年3月5日,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该项收购标的出具了评估报告,公司认为,现时和当时收购云纵
13.2%股权之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显著不公允的情形。2019
追认收购云纵
年3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对
513.2%股权的关-22110.00
后续的确权进行了相关协议安排。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联交易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9年4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金额及还款计划的公告》,由于此时该交易已被批准继续履行,而未被认定为资金占用,但公司已经支付的北京云纵13.2%股权的交易价款22110万元,自该笔资金支出日(不含该日)至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日暨2019年3月29日(含该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原资金占用认定公告上资金占用利息仅计算至2019年3月31
6持续计算利息-12734.42日,而实际利息计算至偿还当天与原控股股东和
原资金占用公告上的债权债务抵销金额为4757万元,后续又实际控制人控制
7-168.14发现168.14万元可抵消的债权债务,因此与原确认金额有差
的相关主体进行异债权债务抵销
合计32748.20/
2、2017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的由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以支付投资款项或
资金往来等原因产生的资金占用,且在公司2019年4月董事会审议确认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之前已解决的此类资金占用涉及的金额称为Ⅱ类资金。该类资金占用金额合计43990.10万元,已于公司前述2019年召开董事会认定相关资金占用金额前由原占用方由现金、债权债务抵销等方式偿还完毕。
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占用情况(单位:万元)占用资金占用事项公告索引
类别Ⅰ类Ⅱ类累计金额以支支付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10970.6170011670.612019.4.2《关于付投预付深圳市东方博裕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款71542.0271542.02确认公司控股股资款支付北京雪云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东和实际控制人
16049.8816049.88
项、款及其关联方占用
预付支付杭州拓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37605.3437605.34公司资金金额并采购支付亿德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确定清欠方式及
61.6810000.0010061.68
款、司投资款程序的公告商业支付北京天瑞霞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019-052)》;
实质39.0410000.0010039.04款2019.4.4《公司存疑董事会关于确认支付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的关83322.9883322.98公司控股股东和(有限合伙)投资款联交实际控制人及其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13294.7714671.1927965.96
易、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4169.526897.3311066.85资金金额及还款拆借拆借计划的公告》(公等形北京星河创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资金拆告编号:
58.8362.25121.08式,借2019-058);
形成北京星河聘快线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拆借56.3956.39《大股东及其附的资北京窝窝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拆借52.7252.72属企业非经营性
金占延迟确权利息28.0228.02资金占用解决情
用支付云纵收购款等23871.661659.3325530.99况专项审核报小计261123.4643990.10305113.56告》(中兴财光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案9054.629054.62华审专字(2023)已确朱丹丹案2019.002019.00第212001号)认实
蒋敏案3130.353130.35际损
孔世海案818.19818.19失的
孔建肃案1498.721498.72违规
向发军案3390.923390.92借款
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案57.2257.22及违
胡菲案3193.333193.33规担
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案6020.006020.00保
小计29182.3429182.34
合计290305.8043990.10334295.90
(二)或有资金占用情况预计利息和诉讼预估最大损失
占用涉案本金费用-截至2022相关案件额合计类别(万元)年10月30日(万元)(万元)尚未取得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2500.002743.405243.40
终审判决公司等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资金占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8524.8015524.80
用等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合计9500.0011268.2020768.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与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金控公司”)等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与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公司”)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以下合称“两起案件”)两起违规借款尚未取得终审判决,后续不排除可能因该等诉讼败诉而需要承担一定的赔付责任,从而对天马股份造成或有损失,截至2022年10月30日,上述两起案件的对天马股份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金额为20768.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前海汇能金控公司诉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前海汇能案”),涉
诉本金金额为2500万元,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前海汇能案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驳回了前海汇能金控公司的起诉。后前海汇能金控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裁定已驳回前海汇能金控公司的再审申请。基于前海汇能金控公司系在程序上被驳回起诉,在刑事案件终结后,存在前海汇能金控公司再次提起对公司的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的可能性。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4日、2020年5月27日、2021年6月29日、2022年2月23日、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发布《关于收到、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收到前海汇能案一审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关于收到前海汇能案终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以及《关于前海汇能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前海汇能案的再审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祥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祥云小贷案”),涉诉本金金额为7000万元,一审判决驳回祥云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
(2021)京民终416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了一审民事判决,并发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目前尚无进一步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2022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发布《关于收到祥云小额贷款案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4)》、《关于收到祥云小额贷款案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4)》和《关于收到祥云小额贷款案二审裁定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8)。
(三)违规担保情况
1、已全部解除了公司担保责任的具体案件情况
主债务金额被担保方解决情况(万元)
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2019.11.7发布2019-151号公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
6000
司审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徽弘商业保理(深圳)2020.9.29发布2020-122号公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3000
有限公司院二审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40002021.4.10发布2021-026号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管理有限公司法院裁定驳回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2019.4.4发布2019-058号公告,债务已由主债务人原控股
李俊男3000
股东之关联方清偿,公司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2、公司可能承担责任的或有违规担保案件情况
涉案本金预计利息-截至预估最大损失额占用
相关案件(万元)2022年10月30合计类别日(万元)(万元)暂未确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
5760.006292.8612052.86
认最终限公司案
损失的诸金海违规对外担保纠纷案390.00176.73566.73
违规担张进琪违规对外担保纠纷案120.0051.66171.66
保事项李海霞违规对外担保纠纷案210.0090.40300.40
合计6480.006611.6513091.65
1、公司与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纠纷案(以下简称“佳隆公司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京民终44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与北京天瑞霞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亿德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需就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30%向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披露的《关于收到佳隆公司案终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基于公司承担的可能是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一定比例的连带/共同连带担保责任或主
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一定比例的缔约过失补充赔偿责任,公司需要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金额及时间均具有不确定性。为能够更客观、公允和准确地消除公司败诉的违规担保案件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将在因违规担保案件实际向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相应金额、清偿日确认为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
资金占用额、资金占用发生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佳隆公司案被划扣现金以及被拍卖资产合计57.22万元,上述公司已实际形成的损失已由徐州睦德预先代偿的资产收购款进行清偿解决。
2、目前公司尚存在诸金海、张进琪、李海霞等三起有关违规对外担保的仲裁案件,涉讼金额为9400249.3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三起违规对外担保仲裁案件尚未出具生效裁决。
二、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事项的占用清偿情况对于前述已确认金额的资金占用公司已全部清偿完毕,合计清偿金额
334295.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确认金额的资金占用解决情况抵债资产消除资金占用金额偿还时间偿还方偿还方式公告索引情况(万元)
2019年以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现金42515.10见注释2
前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债权债务抵销1475.00见注释2
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债权债务抵销4925.142019.4.2发布的2019-051号公告追认收购北京云纵信
2019.3.13发布的2019-033号公告、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22110.00
2019.4.2发布的2019-052号公告
交易
2019年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
现金42380.902019.4.26发布的2019-069号公告限公司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
代偿资产收购款115108.482019.4.26发布的2019-069号公告限公司
小计184524.52见《附表: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代偿资产收购款1500.002020.4.7发布的2020-040号公告历年偿还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
现金资金占用18300.002020.4.29发布的2020-066号公告限公司明细表》
2020.4.7发布的2020-039,2020.4.29发布
的2020-066号公告,2020.5.7、2020.5.12、
2020年
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2020.5.23、20207.1、20208.28、2020.12.3
代偿资产收购款22546.00
限公司分别发布的2020-068、2020-071、
2020-078、2020-091、2020-115、2020-147
号系列清偿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小计42346.00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
现金34.532021.4.20发布的2021-036号公告
2021年限公司
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代偿资产收购款63343.522021.3.9发布的2021-012号公告抵债资产消除资金占用金额偿还时间偿还方偿还方式公告索引情况(万元)
限公司2021.4.20发布的2021-036号公告
小计63378.05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2022.8.31发布的《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2022年代偿资产收购款57.22限公司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合计334295.90/
注释1: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度及2018年1-4月期间,以支付投资款项、预付采购款、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违规借款、违规担保和资金拆借等形式,形成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末,公司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形成的已确认的资金占用金额已全部偿还完毕。2022年新增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57.22万元,主要为公司与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而导致公司银行存款被法院划扣114918.17元,以及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资产被司法拍卖,拍卖价款中457242元用于向债权人清偿所致,该金额已自徐州睦德预先代偿金额中进行扣减。
注释2:2019年以前发生并已清偿的资金占用43990.1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资金占用方偿还主体占用方式偿还金额偿还时间偿还方式
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700.002017年债权债务抵消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亿德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投资款10000.002017年现金
北京天瑞霞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10000.002017年现金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14671.192017年现金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仁文经贸有限公司支付云纵收购款765.002018年现金
天津盈盛捷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云纵收购款894.332018年现金
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资金拆借6137.332017年现金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资金拆借760.002017年债权债务抵消
北京星河创业科技集团有限公资金拆借15.002017年债权债务抵消北京星河创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司资金拆借47.252018年现金合计43990.10
注释3:按照偿还方式,各年度公司偿还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偿还方式/时间现金债权债务抵消代偿资产收购款追认收购云纵股权交易小计
2017年-2018年42515.101475.0043990.10
2019年度42380.904925.14115108.4822110.00184524.52
2020年度18300.0024046.0042346.00
2021年度34.5363343.5263378.05
2022年度57.2257.22
合计103230.546400.14202555.2222110.00334295.90(二)或有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
2022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送
达的(2022)浙08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书》,衢州中院裁定受理徐
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08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未决的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案件若未来形成债权,将按照普通债权的受偿方案予以清偿:每家债权人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债权部分,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依法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完毕;每家债权人超过5万元以上的
债权部分以股票方式清偿,每 100 元普通债权分得约 11.2024952 股天马股份 A股股票(若股数出现小数位,则去掉拟分配股票数小数点右侧的数字,并在个位数上加“1”),该部分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100%。
对于上述六起案件的败诉对公司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金额中的
56194405.64元债权由徐州睦德偿债资源予以清偿,相关违规事项债权人受偿当日,公司可直接在徐州睦德留存在公司的预先代偿金额的净额范围内自行扣减,无需另行解决。剩余282404082.17元债权,由控股股东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合聚力”)、重整投资人提供31636304股股票予以清偿,不占用公司的偿债资源。其中:
(1)优先由四合聚力以其持有的11000000股天马股份股票负责解决。四
合聚力保证对前述股票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保证前述股票未被设置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在天马股份的《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四合聚力应配合将前述股票过户至天马股份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有账户。
若未来天马股份需承担还款责任,则由管理人直接将该等股票过户给债权人以清偿债权;若未来天马股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则由管理人将相应的股票归还过户至四合聚力名下。
(2)在先行扣减徐州睦德留存的预先代偿金额及四合聚力以11000000股
股票解决违规事项所形成的最大损失金额后仍不足的部分,由重整投资人以其受让的20636304股天马股份转增股票予以清偿。在天马股份的《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预留重整投资人受让的20636304股天马股份转增股票并予以提存保管。若未来天马股份需承担还款责任,则由管理人直接将该等股票过户给债权人以清偿债权;若未来天马股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则由管理人将预留的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名下。重整投资人同意,如最终发生的损失超出前述最大债权预计值,即预留重整投资人的股票不足以解决超出部分的债权,由重整投资人继续负责补足。
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四合聚力已将其持有的11000000股天马股份股票过户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账户名称: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19********56),重整投资人受让的20636304股天马股份转增股票已足额预留并由管理人予以提存保管。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2月28日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针对上述六起案件若公司最终需承担责任或造成实际损失的,由徐州睦德、公司控股股东四合聚力和重整投资人承担。鉴于《重整计划》目前已裁定执行完毕,公司无需再针对上述案件计提预计负债,包括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案。
综上所述,2019年以来,公司通过债权债务抵销、追认收购股权交易、由徐州睦德代偿资产收购款以及偿还现金等方式消除前述违规事项。公司重整受理前确定的违规事项已全部解决。且公司目前现存的或有的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的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且具备法律效力,公司不再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或任何赔偿责任,公司或有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已解决。
三、对照深交所《上市规则》,说明公司是否还存在将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
说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票交易正常,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均正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和“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前期被实施风险警示主要涉及“财务类强制退市”和“其他风险警示”。1、《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9.3.1的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
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31号公告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000万元至9000万元、营业收
入预计为63000万元至77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在上年末73515万元基础上因重整完成而大幅增加,因此目前公司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
根据上述情况并逐项结合9.3.1条的其他款项规定,公司目前并不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的任一情形。
2、“其他风险警示”的9.8.1的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二)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逐项结合9.8.1条的规定和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解决第(一)、
(二)、(六)项情形,目前并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一情形。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附表:历年偿还资金占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交易时资产账交易时抵债时面价值(标的抵债方式抵债资产抵债金额资产评间公司净资产账估价值面价值)
现金——42515.10————
2017年
债权债务抵消——1475.00————
-2018年
2017年-2018年小计43990.10
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
1288.481288.481408.30
司100%股权
徐州咏冠信息科技有限公26120.5
代偿资产收购26120.0026752.58
司100%股权7款
81669.4
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87700.009(注释8358.00
2019年司100%股权
1)

代偿资产收购款小计115108.48
现金——42380.90————
债权债务抵消——4925.14————追认收购北京
云纵信息技术22520.0
——22110.00-4390.93有限公司0
13.2%股权
2019年小计184524.52
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
11493.1企业(有限合伙)100%份11360.9711362.68
7
额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份3909.963910.473910.47额
2020年代偿资产收购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度款6675.25公司(后变更为江苏令德仪7175.25(注释6675.25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
2)
股权
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99.8299.8299.82
司100%份额
1500.001558.4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代偿资产收购款小计24046.00
现金——18300.00
2020年小计42346.00
徐州彤弓科技信息咨询有24972.8
529.49
限公司100%股权9
徐州仁者水科技信息咨询40954.2
490.00
代偿资产收购有限公司100%股权
63343.520

2021年
徐州市鼎晟管理咨询合伙度企业(有限合伙)100%份1700.001700.00额
代偿资产收购款小计63343.52
现金——34.5363378.05(注
2021年小计释3)
2022年代偿资产收购
2022年小计57.2(2注释3)
度款
各年累计334295.90
注释1:根据《评估报告》,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公允价值为81669.49万元。评估基准日后,由于股东出资相应增加其评估估值6038.92万元。考虑上述原因后,徐州长华100%的股权评估价值应调整为87708.41万元,以此为基础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87700.00万元。
注释2:根据《评估报告》,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公允价值为6675.25万元。评估基准日后,由于股东出资相应增加其评估估值500万元。考虑上述原因后,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评估价值应调整为7175.25万元,以此为基础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7175.25万元。
注释3:2021年4月,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偿还现金34.53万元,同时以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代上市公司付其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的方式解决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收购徐州彤弓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价款67627.09万元,以解决已确认为资金占用
59987.13万元,并预先代偿暂未确认损失的资金占用7674.48万元。2021年6月,因向发军案取得二审生效判决,形成确定损失的资金占用金额3390.92万元,故当年偿还的已确定损失的资金占用由59987.13万元增至为63378.05万元,另外徐州睦德预先代偿额减少至4283.56万元;2022年因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导致公司被法院执行金额合计57.22万元,形成资金占用,该金额自前述的徐州睦德预先代偿金额中进行扣减。扣减后徐州睦德预先代偿金额剩余4226.34万元,又因胡斐案和解致使徐州睦德多形成1393.10万元预先偿还额度(上市公司实际损失较徐州睦德实际因该案代偿的金额减少了1393.10万元),合计形成徐州睦德预先代偿金额5619.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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