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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3]第14-00004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39WN74P3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WUYIGE CertifiedPublic Accountants.LLP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Room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传真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22层 2206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网址 Internet: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Beijing,China,100083
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3]第14-00004号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1月1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
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进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8,790,086.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378,790,086.0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3号”文《关于核
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贵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913,621股(每
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5,913,62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4,703,707.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1月18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22,591.362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79,999,999.2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892,37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66,107,627.88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5,913,62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40,194,006.88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8,790,086.00元,实收资
本(股本)为人民币1,378,790,086.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
报字[2013]第11350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3年1月18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604,703,707.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604,703,707.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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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Room2206 22/F,Xueyuan Intermational Tower传真Fax: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22层 2206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网址Intemet: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Beijing,China,100083
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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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州茶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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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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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专用章
一、变更前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原名“新疆青
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17日,2020年10月12日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296811666。
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动情况如下:
(1)贵公司由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新疆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刘功大共同发起设立,设
立时注册资本124,927,500.00元。本次出资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0年10月16日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0)20438号验资报告。
(2)根据贵公司2001年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发行字[2003]74号“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同意
贵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8,000,000.00元。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927,500.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84,927,500.00元。本次增资经上海立
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3年7月16日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3)第21517号验资报告。
(3)2006年1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按照每10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3.5
股的执行对价安排,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2,100万股的对价安排,公司总股本不变。
(4)根据贵公司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行字[2007]363号文核准,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普通股A股,实际发行6,100万股。贵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1,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927,500.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245,927,500.00元。本次增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7年11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11915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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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贵公司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以2007年末总
股本245,927,500.00元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122,963,75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2,963,75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
币368,891,250.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368,891,250.00元。本次增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年7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826号验资报告。
(6)根据贵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证监许可[2010]1085号《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
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前一交易日(即2010年8月17日)贵公司总股本
368,891,25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10,667,37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0元。贵公司实际配售A股
109,803,793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9,803,793.00元。经此次配股后,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为478,695,043.00元、累
计股本人民币478,695,043.00元。本次增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年8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97号验资报告。
(7)根据贵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2]124号《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2,000,000新股。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贵公司此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了210,7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0,700,000.00元。经此次定向增发后,贵公司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人民币为689,395,043.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为689,395,043.00元。本次增资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6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31号验资报告。
(8)根据贵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
689,395,043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689,395,0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89,395,043.00元。贵公司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为1,378,790,086.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为1,378,790,086.00元。本次增
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6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3503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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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及审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3号”文《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阿拉尔市统众国有
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91.3621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225,913,62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4,703,707.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604,703,707.00元。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1月18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1.3621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79,999,999.21元,根据贵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定的承销和保荐协议,贵公司支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
合计12,239,999.99元,前期已支付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合计1,000,000.00元,贵公司募
集资金扣除剩余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668,759,999.22元已于2023年1月18日存入贵公
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的991902019610704银行账户。此外贵公司累
计发生2,345,201.52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367,924.53元、律师费1,320,754.72
元、审计及验资费377,358.48元、证券登记费213,126.06元、材料制作费66,037.73元。上述
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贵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666,107,627.88元,其中增加股本225,913,621.00元,增加资本公积440,194,006.88元。
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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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定向发行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225,913,621股,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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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证仅用于出具报告
日
月
年
日3月06E
并
日1
年二类
二示
年1
十住
江月
司长册…二后年自后画
所1Q1
15费
度15
○
月
10称型
住1070
1
0名类热阴
印
此证仅用于出具报告:
此证仅用于出具报告:
48
年
年
12
二
10-
2
17
14
名秦伟
Fuiame
性别男
292
出生日期1971-11-20
工作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Wosking.out成分所
身务证号玛512901711120081
lkquuycudNo512901711120081
2251112
月旦
要
年六
所住
审年
月
日日
N2
年N
名,月后N
重一
类张
12张3
三三12
章,
审称年1
月217年1
此证仅用于出具报告:
姓名刘茂
Ful1 namc
性别男
Sex
出生日期1990-03-04
Dateofbirth
工作单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Workingunit合伙)四州分所
身份证号码51303019900304081X
rdentitycardNo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RenewalRc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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