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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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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3-2-11 00:00:00 浏览:  3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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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88518证券简称:联赢激光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
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36330275股
2、发行价格:27.25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89999993.75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72925809.46元
*预计上市时间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36330275股股份已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633027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吴佩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2022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9027066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0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1860465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0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363302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9999993.75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3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1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
23.65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5.22%。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999993.7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074184.2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925809.46元。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7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3-3号),截至2023年1月16日16:00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989999993.75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1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截至2023年1月17日15时止,中信证券已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部分保荐承销费(不含税)14354999.91元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
4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截至2023年1月
17日15时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330275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989999993.7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074184.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925809.4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36330275.00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936595534.46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
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5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认购协议》的内容和形
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的涉新股的证券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
下:
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1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706422209999999.506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
25504587149999995.756
有限公司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66055132599998.756
4 UBS AG 4000000 109000000.00 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2110090499975.006
6江苏苏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6880769999990.756
7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2660552499986.256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8183486249999989.506
Association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9限公司(代“君宜祈秀私募证128440334999981.756券投资基金”)
610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8440334999981.756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8440334999981.756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
12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74862820400113.006业(有限合伙)
合计36330275989999993.75-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2年2月8日法定代表人任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500号I-22幢2层288室
一般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经营范围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5MA7FGEGC9J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770642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占甫注册资本147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2层201-2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经营范围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1NQHG3J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5504587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6年21日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4866055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QFII法定代表人房东明注册资本385840847元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住所
Basel Switzerland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许可证号码 QF2003EUS001
UBS AG本次获配数量为40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潘福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32110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
8之日起6个月。
6、江苏苏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苏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4月26日法定代表人管维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号C幢702室(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
投资管理、产业及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MJYTT7N
江苏苏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568807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成立日期1998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邱军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926605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 QFII
法定代表人 Chi Ho Ron Chan注册资本178500万元美元
住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许可证号码 QF2003NAB009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本次获配数量为183486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企业名称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兰坤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B座1705-1706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营范围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1793589N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
次获配数量为1284403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严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15层一般经营项目是: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按《基金管理公经营范围司法人许可证》的规定办理)。,许可经营项目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8572597G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284403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资本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
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284403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12、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企业名称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9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08室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经营范围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H3E7381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
次获配数量为74862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性质件股份数号(股)(%)量(股)
1韩金龙境内自然人285493569.4928474356
2牛增强境内自然人127516464.2412676646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境内国有法
392413143.07-
公司人
4李瑾境内自然人78246002.607824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基金、理财
5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71221392.37-
产品等证券投资基金
6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基金、理财60862052.02-
11产品等
基金、理财
7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52098291.73-
产品等
基金、理财
8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50000001.66-
产品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
9司-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44750001.49-
产品等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
1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3897011.46-
法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十名股东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性质件股份数号(股)(%)量(股)
1韩金龙境内自然人285493568.4628474356
2牛增强境内自然人127516463.7812676646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
3境内国有法人92413142.74-
限公司
4李瑾境内自然人78246002.327824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基金、理财产
5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71221392.11
品等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
6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60862051.80-
品等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
7境内国有法人55045871.635504587
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8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52098291.54-
品等
基金、理财产
9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50000001.48-
品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理财产
10公司-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44750001.33-
品等证券投资基金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12持股数量(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942251516.42%8575279025.42%
无限售条件股份25153968583.58%25153968574.58%
股份总数300962200100.00%337292475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韩金龙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韩金龙、牛增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联
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联赢激光深圳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同时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促进业务整合与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13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李海军、刘新萍
项目协办人:廖奎任
电话:0755-23835238
传真:0755-2383520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小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
经办律师:谭清、雷俊
电话:8610-57763888
传真:8610-57763777
(三)审计机构
14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立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振华、李联、夏姗姗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立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振华、夏姗姗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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