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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19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并于2023年2月4日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在江苏省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人数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东及股东代表74481178810072.7822
其中:现场出席14436091220165.9624
网络投票604508758996.8199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70人,代表股份597212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33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持有人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54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3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长缪汉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是否候选人姓名获得的选举票数
份总数的比例(%)当选
缪汉根473564133598.4175是
计高雄478514476099.4463是
2邱海荣475586415298.8378是
杨晓玮478309915299.4038是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候选人姓名
票数份总数的比例(%)
缪汉根52106604187.2496
计高雄57056946695.5387
邱海荣54128885890.6358
杨晓玮56852385895.1962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是否候选人姓名获得的选举票数
股份总数的比例(%)当选
袁建新476897002299.1101是
许金叶478994559699.5461是
任志刚479045915999.5567是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候选人姓名
票数份总数的比例(%)
袁建新55439472892.8303
许金叶57537030296.3426
任志刚57588386596.4286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是否候选人姓名获得的选举票数
股份总数的比例(%)当选
3杨方斌477074286299.1470是
周雪凤477073386399.1468是
井道权478895236599.5254是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候选人姓名
票数份总数的比例(%)
杨方斌55616756893.1272
周雪凤55615856993.1257
井道权57437707196.1763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1012310099.9654150000.000316500000.034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9554780699.7212150000.002516500000.2763
5、《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
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4214575294股,回避本次表决。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597212806股。
4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9554780699.7212150000.002516500000.276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9554780699.7212150000.002516500000.2763
6、《关于预计2023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0342004899.826167180520.139616500000.034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8884475498.598867180521.124916500000.2763
三、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任期情况
1、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杨
晓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袁建新先生、许金叶先生、任志
5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7位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即2023年2月10日至
2026年2月9日。
2、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杨方斌先生、周雪凤女士、井道权先生当选
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上述3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倪根元先生、顾少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即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昊、陈依漫;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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