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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股票代码:0024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5日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
持有、控制的杭氧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氧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杭氧股份指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30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指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准则15号》指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5774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日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经营范围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
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
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1999年11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2、股权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持有杭氧股份49226967股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介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
1刘正均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否
2李子民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否
3赵江平非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否
4郑江平非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否
5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徐伟非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否
6谢孝衍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香港香港是
7邵景春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否
8朱宁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北京是
9陈远玲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否
4、中国华融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华融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
上市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哈投股份 600864.SH 6.53%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机电 02722.HK 5.3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公用 000685.SZ 8.04%
6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及信息
披露义务人因业务需要而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华融持有杭氧股份4922696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总股本(984542213)的
4.99999%。
二、信息披露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中国华融无正在实施的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7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情况
(1)上市公司股本增加导致中国华融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2022年2月16日,上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并上市,上市公司股本增加18273000股,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已回购注销20000股;2022年4月12日,上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部分登记完成并上市,上市公司股本增加615000股;2022年12月2日,上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部分登记完成并上市,上市公司股本增加1066000股。上述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并上市,上市公司股本增加,中国华融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氧股份于2022年5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1.37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616号”文同意,上市公司11.3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杭氧转债”,债券代码“127064”。杭氧转债自2022年11月25日起可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2月14日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为4436.00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中国华融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中国华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股东权益变变动股数变动比权益变动期间变动均价例
名称动方式(股)(%)集中竞
2020/11/16-2021/3/2230.1968136000.70636
价集中竞
中国2021/4/26-2021/10/2234.46129696591.34456价华融集中竞
2021/11/17-2022/5/1630.4836630130.37245
价
集中竞2022/6/10-2022/12/731.9613000000.13204
8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价大宗交
2023/2/1437.3653146000.53980
易
合计300608723.09522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股份性质
名称股数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合计持有
792878398.21973492269674.99999
股份
其中:无限
中国售条件股792878398.21973492269674.99999华融份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0000份
注: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2020年11月9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为依
据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2023年2月1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84542213股为依据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国华融持有杭氧股份4922696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总股本比例4.99999%,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9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5日
1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相关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上市公司名称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号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注册地街8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流通股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79287839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8.21973%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股票种类:流通股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49226967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数量:30060872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比例:-3.21974%比例
2020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1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
在上市公司中拥
减持30060872股,此外由于在上述期间内上市公司股本增加导致中国华融有权益的股份变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中国华融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占动的时间及方式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1974%。
是□否□不适用□是否已充分披露本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资金来源定比例,不涉及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否□
12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1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是□否□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不适用□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否□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负债提供的担
不适用□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5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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