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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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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久遇 发表于 2023-2-16 00:00:00 浏览:  77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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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证券简称:新亚制程公告编号:2023-028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
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雷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
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2045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31.916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38.3415%。其中: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9048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9.041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
为10.86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6140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22.87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
27.48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议案1、2、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王伟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王伟华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罗新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罗新梅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闻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闻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陈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陈露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选举宋佳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宋佳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翟志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翟志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崔惠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崔惠俊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卜功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卜功桃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王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王勇先生当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金文顺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金文顺女士当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2039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3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2039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3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2039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3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2045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3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董楚、郭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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