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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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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3-2-21 00:00:00 浏览:  38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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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9证券简称:皇氏集团公告编号:2023–01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2月20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145.93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98元/股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2月
20日,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3145.93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99.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764.0035万股的5.73%。其中首次授予3919.30万股,
1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764.0035万股的4.68%,首次授
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66%;预留授予880.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764.0035万股的1.0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34%。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占授予限制占本激励计划序号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性股票总数公告时股本总数(万股)的比例额的比例
1何海晏副董事长100.002.08%0.12%
2杨洪军董事、副总裁500.0010.42%0.60%
3滕翠金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0.004.17%0.24%
4王婉芳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004.17%0.24%
核心管理层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46人)2919.3060.83%3.49%
预留部分880.0018.34%1.05%
合计4799.30100.00%5.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2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相应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40%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30%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30%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六)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相应年度的营业收入考核
增长率(A)解除限售期年度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30%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60%1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90%15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n X=100%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相应年度的营业 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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