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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
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上述文件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因此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注册制下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和议案进行部分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发展战略委员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审议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形成如下决议:
一、发展战略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发展战略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及预案,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1三、发展战略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发展战略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收益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发展战略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委员签名:陈刚、杨立明、张波、李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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