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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3-01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零星
交易事项未纳入预计,如有发生,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梁鹂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627760.67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81225.04万元,实
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60.73%。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公告金额实际发生额类别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化工产品-37.41其下属子公司
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1000.00355.40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2400.001446.46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化工产品130000.00106999.64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2500.002022.52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公司技术服务-15.14
宜宾市南溪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服务-16.72向关联方任公司
采购商品、
四川金开泰城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服务300.00228.27接受劳务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自来水250.00103.39
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化工产品-15.68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化工产品132000.00111101.51子公司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酒30000.0022677.94子公司
宜宾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141.51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2200.00362.65
小计300650.00245524.23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1600.001570.07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化工产品25000.0024460.09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材料1200.00932.84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公司化工产品17010.6711756.36向关联方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化工产品30059.63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宜宾三江汇海科技有限公司化工产品15000.00-
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化工产品31000.0018974.69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
化工产品51000.0048843.92子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化工产品185000.0029103.21子公司
小计327110.67135700.81
合计627760.67381225.04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的业务,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三、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1、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2023年预2022年度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交易内关联方类型计数发生数发生额容
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395.00355.4013.73技术服务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100.001446.46226.07电
化工产品、服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55550.00106999.64317.68务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20.00362.65-服务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800.002022.52236.99技术服务向关联方
技术服务、化
采购商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公司8820.0015.14-工产品
品、接受
劳务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10000.0015.68-化工产品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
44910.00111101.512400.28化工产品
子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64100.0022677.941.01酒
子公司
四川金开泰城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00.00228.2719.04服务
其他零星关联交易112.00140.807.33服务、水
小计198507.00245366.013222.13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760.001570.0733.55电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16150.0024460.09405.88化工产品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50.00932.84124.21人工、材料
化工产品、材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公司9590.0011756.36116.55
料、服务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1500.00--化工产品及下属子公司销售商
品、提供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2200.0059.6370.08化工产品
劳务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9700.0018974.691673.64化工产品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
10030.0048843.923.98化工产品
子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32900.0029103.21291.28化工产品
子公司
人工、材料、
其他零星关联交易190.00--技术服务
小计111270.00135700.812719.17
总计309777.00381066.825941.30
2、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3年度的租赁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租赁关联交易2023年预2022年度发年初至披露日发关联交易关联方类型计数生数生额内容接受关联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
方提供的710.00--租赁公司租赁接受关联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
方提供的8.00租赁限公司租赁
合计718.00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粮液集团”):
法定代表人:曾从钦;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岷
江西路150号;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五粮液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
(二)款的规定,五粮液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河电力”):法定代
表人:牟永立;注册资本:2766.29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主营业务:电力
生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设计等。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九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丽雅”):法定代表人:
邓敏;注册资本:87438.11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南岸经济
技术开发区航天路;主营业务:投资咨询及其他综合服务;粘胶纤维
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棉浆粕的生产、销售。丝丽雅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丝丽雅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4、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法定代表
人:王政强;注册资本115458.7217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
兴港路东段2号;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原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宜宾锂宝是公司的重要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政强为宜宾锂宝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四)款的规定,宜宾锂宝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5、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发展控股”):
是经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宜市机编(1997)72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批准,于1999年8月4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鹂;营业执照号:915115007118234259;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
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宜宾发展控股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的第(一)款的规定,宜宾发展控股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6、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法定
代表人:文毅;注册资本:166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宜宾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13#厂房;主营业务:化工包装及其它各类包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危化品)、
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
包装公司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7、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博原环境”):
法定代表人:唐昌运;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办公楼;主营业务:环境治理业;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筑业;工程技术;
销售:建材、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博原环境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8、宜宾三江汇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法定
代表人:洛鹤;注册资本:403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
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我公司董事梁鹂为四川省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三江汇海为四川省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的第(四)款的规定,三江汇海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9、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华供应链”):
法定代表人:罗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
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主营业务: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货物存储、装卸、包
装、货运代理、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广告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及服务、代理采购、酒类销售等。
鑫华供应链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10、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清源水务”):法
定代表人:周燕宾;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
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主营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
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检测、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清源水务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清源水务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1、四川金开泰城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开泰”):
法定代表人:曾立奇;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
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清音路6号;主营业务:餐饮服务、城市生活
垃圾经营性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销售、住房租赁、
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金开泰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金开泰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2、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云天智”):
法定代表人:李剑伟;注册资本:475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
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803室;主营业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互
联网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等。
海云天智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海云天智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四)款的规定,海云天智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3、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投资”):
法定代表人:刘晓;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
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主营业务:建设工程
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咨询服务等;
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三江投资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4、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用事业集团”):
法定代表人:杨中才;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
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 BQ12-05地块 13号楼 11楼;主营业务:自来水、
电力、燃气、城市公共交通等生活服务。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公用事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2023年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正常业务而形成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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