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2023年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韩复龄、潘自强、郭孝东、王敏志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