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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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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3-3-9 00:00:00 浏览:  44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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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联系电话:+86(010)65542288
信永中和8号富华大厦A座9层telephone;+86(010)6554 2288
9/F,BlockA,FuHuaMansion
Shine7OingShineWingNo.8,ChaoyangmenBeidajie,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传真:+86(010)65547190
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100027,P,R.Chinafacsimile:+86(010)6554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3SZAA7F0005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欣旺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失-发行
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欣旺达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欣旺达截
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970号)的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
或“公司”)于2018年3月非公开发行25,80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9.9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4,200,000.00元(以下简称“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8号)核准,欣旺达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数量
为1,1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00.00元(以下简称“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0号)核准,欣旺达于2021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数量为93,438,233股新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5,061,962.70元(以下简称“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3月28日止,欣旺达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5,800万股,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2,554,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934,057.42(不含税)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265,942.58元。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
及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2,531,477,800.00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088 号《验资报告》。
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7月20日止,欣旺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170,018.5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1,829,981.42元。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保荐费及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1,106,037,735.85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18号《验资报告》。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1月10日止,欣旺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93,438,233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915,061,962.70元,扣除发行费用33,891,752.98(不含税)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1,170,209.72元。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保荐费及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3,893,986,652.89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1SZAA5011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注:
1、非公开发行股票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5,211,857.42元系尚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增值税支出的累计净额为9,921,144.23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28,715,177.20元。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且相应募集资金也已使用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
的利息收入31,592.9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26,352,827.27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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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
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4,207,754.43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锂
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体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存放募集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截
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30,482,865.16元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4、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理财产品收益、结构化存款收益和定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7,729,590.56元。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注:
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的差异12,816,443.17元系尚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3,932.73万元。
3、鉴于公司用于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579901520610889)及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
(33050167612700001367)未存放募集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2月
31日前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大额存单15,000.00万元。
5、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结构性存款11,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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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52,626.599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4,376.1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4,376.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18年:125,416.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19年:74,872.36
2020年:44,087.0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目完工程度)
1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50,547.2159,621.0050,547.2151,143.44596.23年22018年12月31日
1产项目产项目59,621.0050,547.2150,547.2159,621.0050,547.2151,143.44596.23年22018年12月31日
2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2020年9月30日
2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205,000.00195,479.38195,479.38205,000.00195,479.38186,613.87-8,865.51注32020年9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600.006,600.006,600.006,600.006,600.006,618.8218.8292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均为募集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产生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投入本项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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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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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上述项目尚未完工,为截止日累计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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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8年4月16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8]第 ZI10161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
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
2、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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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I10535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207,497,656.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11月30
日出具了XYZH/2021SZAA5012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569,705,627.1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9日,欣旺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开展结
构性存款,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欣旺达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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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在有效期限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30,000.00万元,到期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5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最高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在有效期限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30,000.00万元,到期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31,592.9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26,352,827.27元(含累计结构性存款收益、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净额38,636,321.43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00%)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8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有效期限内,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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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5亿元,到期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流动资金。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集资金130,482,865.16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节
余募集资金余额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1.84%。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因
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1月30日欣旺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12月2日欣旺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未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34,850.00万元,进行七天通
知存款30,1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12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未赎回结构性存款11,000.00万元和大额存单15,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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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时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软件基地支行和中国银行深圳侨香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在账户余额的基础上进行的协定存款,无固定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赎回。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详见“三、(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累计实现效益达到承诺效益的81.95%。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尚未达产,未计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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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
1、公司动力电池生产线于2020年9月全部建成,即2019年至2020年9月期间尚
在建设期,分批达产的有效产能较少,且动力电池业务处于客户导入的早期,故营业收入规模较小。
2、2020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国内外车厂纷纷停工停产,间接影响上游动力电
池生产厂商的出货节奏,导致公司计划订单普遍延期;2021前三季度海外疫情及芯片短缺亦一定程度上导致车厂订单延期,从而使公司动力电池销售增速受到一定影响;
3、2021年以来,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营业成本也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加剧,材料价格上涨未能完全向下游传导,导致动力电池毛利较低,整体效益不达预期。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差异。
六、其他发行事项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1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2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61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
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171,862,665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GDR不超过 34,372,533 份。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实际发行的GDR共计28,759,00份,所代表的基础证券 A
股股票为143,795,000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 GDR15.30美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美元440,012,700.00元,折合人民币3,119,646,041.73元(2022年11月14日中国人
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899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78,977,323.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93,157.43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43,795,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
2,896,873,718.01元。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约45%
的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支持我们的全球业务发展和国际部署;约30%的发售所得款
项净额将用于加强我们的研发能力;约25%的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
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预期收益
用途代表公司对当前计划和业务条件的意图,并可能根据业务计划、条件、监管要求和
当前市场条件以及与业务战略一致并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而改变。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
用途为我们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一)GDR 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美元 440,012,700.00元,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ENGLAND UNITED KINGDOM已于
2022年11月14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美元7,040,203.20元和银行手续费美元12.67
元后的剩余资金美元432,972,484.13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GDR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GDR所募资金美元432,972,484.13元,其中美元
120,391,972,06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占比约27.81%。
15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日3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七、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7日批准报出。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16

月三

年提
年称
"1
名王建新
王建新一
性男
出生日期1970-06-15
工作单位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课模
分所
身份证号码420106700625023
latty cctdNo4201067006250230%
1892
4


称40

年年5年
-1Q12.
2.称
4之
年2
提一2
提H
年年11

别年一
Scx
出生日期
Datc ofbirth18!1
工作单位信会计师事务所(持殊营
Wotkintui
身份主号天审
ldennitycardNo1305e号1/8t







年审
1建
主。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
91110101592354581W记、备案、许可、
监管信息,体验
更多应用服务。
(副本)(3-1)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资额6000万元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执事务合伙人 张克,叶韶勋,顾仁荣,李晓英,谭小青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
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日,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2022年11月14日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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