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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何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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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何晓)

小燕 发表于 2023-3-7 00:00:00 浏览:  8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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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何晓)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2022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
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11次以通讯表决方是否连续两次未应出席现场出委托出姓名式参加会议次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数何晓4次0次4次0次0次否
2、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由于疫情防控及工作原因,本人在
任职期间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3月1日及2022年3月28日,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就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1日及2022年3月22日,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就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6日,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5月6日,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1、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本人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本人
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负责召集并亲
自出席了此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作为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进行审议,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规范运作、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监督公司信息
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4、自我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和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战略规划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时刻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工作的支持,谢谢!(本页无正文,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何晓)》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晓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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