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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3-01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
2022年8月10日,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中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资本管理”)与专业投资机构万和弘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弘远”)签署《关于中集弘远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设立“中集弘远先进制造产业基金”。中集弘远先进制造产业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分两期募集:第一期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第二期基金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
同日,就第一期基金,中集资本管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资本控股”,系中集资本管理的直接控股股东)、万和弘远、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及长沙潜之龙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伙协议。第一期基金已经设立并完成募集及备案。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及 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
二、第二期基金进展
就第二期基金之首支拟落地基金,于2023年3月10日,中集资本管理、中集资本
控股、万和弘远、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制造业基金”)、
洛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促进中心”)及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丰建投”)签署《洛阳中泰龙创科技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合伙协议》”,相关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中集资本管理、中集资本控股合计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比30%。
三、签约方基本情况
1、万和弘远、中集资本管理、中集资本控股
万和弘远是一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家专业投资机构,万和弘远的
1实际控制人深圳资本集团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全资控股
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万和弘远为本公司关联方。
其他有关万和弘远、中集资本管理、中集资本控股信息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制造业基金
企业名称: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MA9FNYNG2A
成立日期:2020年9月8日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天元中部自贸
港11号写字楼10层的1001、1002
执行事务合伙人:洛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10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出资结构:有限合伙人河南中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洛阳国宏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
人洛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制造业基金49.83%、
49.83%、0.34%合伙份额。
3、洛阳促进中心
公司名称:洛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37112761341
成立日期:1998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河洛路202号天元中部自贸港11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谢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743.14万元
主营业务:会务会展服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
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服务;企业信息化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咨询
服务、技术培训;新产品研发及转让服务;认证认可服务;
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企业资质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分析调查服务;
2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办班培训);摄影摄像制作服务;国内广
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商务文印服务。
股权结构: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洛阳市国
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洛阳促进中心50.9998%股权,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洛阳促进中心49.0002%股权。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洛阳促进中心最终实际控制人。
4、龙丰建投
公司名称: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76948571474
成立日期:2009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
B302 室
法定代表人:高军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主营业务:承担洛龙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拆迁安置小区建设,土地整理,园林绿化,信息咨询(以上项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股权结构: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洛阳龙
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龙丰建投100%股权。洛阳龙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龙丰建投最终实际控制人。
制造业基金、洛阳促进中心、龙丰建投均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就第二期基金之首支拟落地基金,2023年3月10日,中集资本管理、中集资本控
股、万和弘远、制造业基金、洛阳促进中心与龙丰建投共同签署本《合伙协议》,并约定已成立的洛阳中泰龙创科技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
作为本基金的基金载体。主要内容如下:
1、本合伙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现为“洛阳中泰龙创科技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续拟变更企业名称为“洛阳中集弘远龙创科技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94MA9L4W6XXQ
3成立日期:2022年4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洛阳理工学院大学科技
园王城校区 F 楼 FS217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现有出资结构: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洛阳促进中心、
龙丰建投、人车路云(深圳)智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天
空能源科技(洛阳)有限公司、青岛巴尼卡地亚智能装备科
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合伙企业20%、20%、20%、20%、
10%、10%合伙份额。
本合伙企业已成立,尚未从事投资经营活动,现有部分合伙人由于资金原因,无法按约定完成出资,因此请求退出。待现有合伙人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人车路云(深圳)智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空能源科技(洛阳)有限公司、青岛
巴尼卡地亚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后续退出后,中集资本管理、中集资本控股等将按照本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按比例认缴相应的出资,不存在合伙份额转让事宜,认缴完成后的出资结构请见本公告本章节“4、合伙人类型/管理模式、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2、合伙期限
7年(3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将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延长最多1年。
3、合伙目的
通过向先进制造、高端装备、产业互联网和新材料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协助洛阳市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培育大型产业集群,完善产业生态,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4、合伙人类型/管理模式、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合伙人名称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管理模式(人民币万元)
制造业基金有限合伙人货币100010%
洛阳促进中心有限合伙人货币200020%
龙丰建投有限合伙人货币200020%
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合伙人货币290029%
4普通合伙人、执
万和弘远行事务合伙人、货币200020%基金管理人
中集资本管理普通合伙人货币1001%
合计10000100%
5、出资缴付程序和缴付期限
分两期实缴到位,各合伙人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万和弘远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书要求分期缴付出资。其中首期出资比例为50%;第二期出资比例为50%,应于投资金额达到首期出资的60%后缴付,且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付完毕。
6、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执行事务合伙人(万和弘远):权利方面,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执行本合
伙企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等;义务方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伙协议》约定勤勉执行合伙事务,维护本合伙企业财产的统一性、完整性、安全性等。
(2)普通合伙人(中集资本管理):权利方面,根据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协助执
行事务合伙人,协助项目尽职调查及投后管理工作等;义务方面,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付出资。
(3)有限合伙人(中集资本控股、制造业基金、洛阳促进中心与龙丰建投):权利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参与本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等;义务方面,按期缴纳认缴出资额等。
7、本基金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市场化运作,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分别由万和弘远推荐2名,中集资本管理推荐2名,龙丰建投推荐1名,制造业基金推荐1名。
8、管理费
管理费包含在各合伙人实缴的出资额中,由本合伙企业统一向基金管理人万和弘远支付。本基金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为本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1%;退出期内年度管理费为本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0.5%。
9、分配机制
9.1分配顺序
1)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2)上述
第1)项分配后如有剩余,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实际取得单利8%/年的收益;3)根据上述第1)项和2)项分配后如有剩余,则剩余部分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10%分配给万和弘远,10%分配给中集资本管理,80%由全体合伙人
5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9.2分配方式
本合伙企业收益分配方式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基金管理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货币方式进行收益分配;但如根据基金管理人判断认为非货币分配方式更有利于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本合伙企业可以采取非货币分配方式。
9.3亏损分担原则
由全体合伙人以实缴出资总额为限,按照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别承担,超出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风险
1、本基金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次对外投资无法
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尚在募集过程中存在募集失败,基金无法发行的风险;
3、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
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进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督促交易各方严格遵循本《合伙协议》中有关出资安排等内容的约定,降低投资风险。同时,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后续运作情况、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其他
后续本合伙企业、本基金及相关事项如有重大变化,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本《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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