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 600321
  • 正源股份
  • 当前价格0.50
  • 今开0.00
  • 昨收0.50
  • 最高0.00
  • 最低0.00
  • 买一0.00
  • 卖一0.00
  • 成交量0.00万手
  • 成交金额0.00百万元<
查看: 724|回复: 0

永新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复制链接]

永新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零零八 发表于 2023-3-11 00:00:00 浏览:  72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014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1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财务决算、监事薪酬、内控评价报告、购买理财产品等议案。
2、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3、2022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2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
5、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6、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2022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理财情况、股权激励、注册资本减少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未发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激励对象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指
标及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均已达成。相关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25 12:44 , Processed in 0.590783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