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26|回复: 0

*ST新海: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复制链接]

*ST新海: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散户家园 发表于 2023-3-18 00:00:00 浏览:  5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3-032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2月15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
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3月17日,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张栗滔先生(张亦斌先生与马玲芝女士之子)、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竞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1980万股,增持金额合计1877.2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张栗滔先生、海竞集团。
2、本次增持计划前,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140936074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10.25%,其配偶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6629984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82%;张栗滔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海竞集团持有公司501000股股票占
公司总股本的0.036%,合计持有公司15.106%。3、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栗滔、海竞集团未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披露增持计划。
4、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栗滔、海竞集团未在本次增
持计划公告之前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2月15日)起六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5、本次增持是基于张亦斌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
特定身份,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前述主体身份的,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终止实施本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相关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
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7日,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栗滔先生、海竞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
198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增持金额合计1877.22万元,
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栗滔、海竞集团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增持主体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亦斌14093607410.25%14823607410.78%
马玲芝662998424.82%687998425%
张栗滔0-30000000.22%
海竞集团5010000.036%75010000.55%
合计20773691615.106%22753691616.55%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18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4 20:11 , Processed in 1.138683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