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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证券简称:温氏股份公告编号:2023-25
债券代码:123107债券简称:温氏转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15: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
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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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温志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5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57348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1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名,所
持股份共2382162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9名,所持股份共175186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9%。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191名,代表股份1427414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88%。(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未担任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人数共1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29934688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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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的情况:2023年3月2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刊登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陆正华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30-17:00。在上述征集表决权期间,无征集对
象委托征集人进行投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股东情况
(一)关联股东情况
1、对于议案1-4,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且参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人员及关联人。具体为:温志芬、温鹏程、严居然、温小琼、温均生、严居能、陈海枫、胡焱鑫、黄聪、陈健兴、黄松
德、温少模、严广洪、严广宽、温铭驹,共15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225718526股,均对议案1-4回避表决。
2、对于议案5-7,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且参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人员及关联人。具体为:温志芬、黎少松、严居然、秦开田、温均生、黄聪、梅锦方、林建兴、叶京华、黎沃灿、
黄伯昌、伍政维、严广洪、严广宽、王锦芬、黄恩兰、罗越雄,共17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913333648股,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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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7回避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924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80%;反对32383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9%;弃权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6442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27%;反对32383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2%;弃权
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924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80%;反对32383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9%;弃权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64421610股,占出席会议
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27%;反对32383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2%;弃权
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924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80%;反对32383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9%;弃权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6442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27%;反对32383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2%;弃权
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924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80%;反对32383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9%;弃权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6442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27%;反对32383894股,
5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2%;弃权
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987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414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4%;弃权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24664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81%;反对24141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8%;弃权
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987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414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4%;弃权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24664326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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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81%;反对24141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8%;弃权
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987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414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4%;弃权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24664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81%;反对24141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8%;弃权
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吕旦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7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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