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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中基
股票代码:00097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39号10楼1010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1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况.............................................7
第三节持股目的...............................................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0
二、本次交易方案.............................................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5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8
第七节备查文件..............................................19
一、备查文件目录.............................................19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2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泰指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农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粮指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泰农业、新粮集团本报告书指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基健康指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师国资公司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恒投资公司指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泰集团指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艳阳天指新疆艳阳天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指中泰农业、新粮集团和新疆艳阳天
新粮艳阳天、标的公司指新疆新粮艳阳天番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指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份
指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交易行为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准则第26号》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割日指指双方完成标的资产交割之当日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雷霞
注册资本58399.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3226MA775XA66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农作物、经济作物、林果业种植、农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初加工;畜禽养殖及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初加工;水产品养殖及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产品初加工;农、林、牧、渔业生产及产品深(精)加工、服务、收购、销售、进出口及初加工;粮食、粮油深(精)加工、收购、销售、及初加工;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冷冻、保鲜、物流、电子商务,饲料、主要经营范围肥料生产及销售;农资、农机具销售及维修,农牧业科技培训,旅游开发、农牧业健康产业开发及销售:食品、服装,百货、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办公家具、文化办公用品、
包装材料、工艺品和酒类的批发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代理业务:商务咨询,财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6-04-13至2046-04-12
主要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
58399.00100.00%
公司
合计58399.00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
5党委委员、雷霞女中国乌鲁木齐无董事长职工监事杨蓉蓉女中国乌鲁木齐无
党委委员、胥建华女中国乌鲁木齐无书记
党委委员、胡佳荣男中国乌鲁木齐无总经理
党委委员、阿布都萨拉男中国乌鲁木齐无
副总经理木·玉素甫
党委委员、
副书记、纪张晓莉女中国乌鲁木齐无
委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蒙胜利男中国乌鲁木齐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胥建华
注册资本55745.7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22314124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棉花收购;
棉、麻销售;牲畜销售;鲜肉零售;畜禽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肥料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林业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谷物种植;棉花种植;
水果种植;蔬菜种植;豆类种植;坚果种植;草种植;油料种植;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非食用植主要经营范围物油销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食用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
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军粮供应;动物饲养;农药批发;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成品
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6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营业期限2000-06-27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39号10楼1010室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
55745.74100.00%
责任公司
合计55745.74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董事长雷霞女中国乌鲁木齐无董事胥建华女中国乌鲁木齐无
董事、副总胡佳荣男中国乌鲁木齐无经理职工董事陈少辉男中国乌鲁木齐无外部董事赵国庆男中国乌鲁木齐无外部董事李新扬男中国乌鲁木齐无外部董事石岩男中国乌鲁木齐无监事会主席张晓莉女中国乌鲁木齐无职工监事蔺斌全男中国乌鲁木齐无职工监事房海建男中国乌鲁木齐无监事刘润娟女中国乌鲁木齐无监事李伟宏男中国乌鲁木齐无总经理周芃翰男中国乌鲁木齐无阿布都萨
副总经理拉木·玉男中国乌鲁木齐无素甫财务总监蒙胜利男中国乌鲁木齐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新粮集团与中泰农业同为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
7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拟向中泰农业和新粮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新粮艳阳天89.22%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7128357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农业与新粮集团未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泰农业拟持有上市公司13595743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2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粮集团拟持有上市公司2860997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中泰农业、新粮集团、新疆艳阳天购买其合
计持有的新粮艳阳天100.00%股份。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未持有新粮艳阳天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粮艳阳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00%,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
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5.00%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10(三)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市场参考价股票交易均价(元/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均价2.762.21
前60个交易日均价2.572.05
前120个交易日均价2.481.98
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11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泰农业、新粮集团、新疆艳阳天。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数量=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发行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同意豁免公司支付。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41316.56万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84448914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数(((转让对价(元)获得股份数(股)
中泰农业280373831304544646.99135957431
新粮集团5900000064086345.3928609975
新疆艳阳天4100000044534579.0019881508
合计380373831413165571.39184448914
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交易对方锁定期安排1.截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以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登记至交易对中泰农业、方各方名下之日为准),若交易对方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超过12个新粮集团、月,则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本,自本次发行结新疆艳阳天束之日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交易对方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不足
1212个月,则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本,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交易对方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自公司登记机关就交易对方持股办
理完毕相关登记手续之日起算,交易对方足额缴纳出资晚于相关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的,自其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算。
2.锁定期满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减持计划,将
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减持。
3.锁定期内,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6)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过渡期间损益归属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各交易对方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的比例享有,产生的亏损由各交易对方根据其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各自所持有的标的资产的比例承担,并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以现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8)标的资产的接收主体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即新粮艳阳天100.00%股权,将由上市公司接收。
2、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为深交所。
(2)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相关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
13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等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以发行股票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00.00%,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0%。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询价结果确定。
在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5)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述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票,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股票的锁定安排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14(6)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金额投资金额新疆新粮艳阳天番茄股份有限公司
1番茄生物制品科技研发生产线建设新粮艳阳天7052.377052.37
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2947.632947.63
合计10000.0010000.0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发行股份,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交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所述的
锁定期外,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六师国资委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六师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恒投资
公司原则性同意;
15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和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5、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六师国资委及中泰集团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注程序如下:
1、六师国资委针对本次交易事项作出正式批复;
2、交易对方中泰农业、新粮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4、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的决定;
5、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如需)。
16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除本次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7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所应适用的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1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雷霞年月日
2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胥建华年月日
2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新疆五家渠市22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北海东街1699号六限公司师国资大厦7层
股票简称 ST 中基 股票代码 000972新疆乌鲁木齐经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技术开发区阳澄湖名称限责任公司一地址路39号新疆乌鲁木齐市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开发区(头屯河
名称任公司二地址区)阳澄湖路39号
10楼1010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减少□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无□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持股数量:0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持股比例:0.00%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164567406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增加17.22%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发行之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时间及方式
22是□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否□金来源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是□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否√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不适用√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对公司的负债,未否□解除公司为其负
不适用√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否需取得批准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是□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以下无正文)23(本页无正文,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雷霞年月日24(本页无正文,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胥建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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