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82|回复: 0

*ST大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大通关注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复制链接]

*ST大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大通关注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花自飘零水自流 发表于 2023-3-24 00:00:00 浏览:  4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
有关问题的专项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贵所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通”)下发
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70号)本所已收悉,按照关注
函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说明,我们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逐项进
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基于截止本回复出具日我们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公告显示,中兴财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
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
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你公
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鹏2022年取得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质控复核人孟晓光近三年未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请你公司:
(1)结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过往审计业务经验、对公司及行业审
计业务熟悉程度、项目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收费等因素,详细说
明你公司聘任中兴财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中兴财所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你公司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能力。
(2)结合年报披露时间、项目人员及工作时间安排等,说明中
兴财所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
1
充分执行,是否有充足时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出具恰当的
审计意见,相关审计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
请中兴财所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1)回复:我所深大通2022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中,拟签
字项目合伙人杜玉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
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
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
份。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孟晓光,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
司1家,近年来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
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拟任签字注册
会计师陈鹏,从2017年-2022年参加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经验,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上述项目组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经验和足够的专
业胜任能力,同时,我所是深大通2019年度和2020年度年审事务所,
本次项目组部分成员系公司2019年和2020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
司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和了解,有利
于提高审计效率,因此我所具备承接并完成公司2022年报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能力。
2
问题(2)回复:深大通预约的年报披露时间是2023年4月29
日,自2022年6月份以来,公司与我所多次进行沟通、接洽,我所
于2023年2月对公司展开了相关尽职调查,全面了解与评估了公司
的经营情况、业务规模、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进行,并根据尽调情
况,制定了详尽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重点领域及风险应对措施,人
员及时间安排等。截止目前,我所已派出由27人组成的项目组,其
中注册会计师8人,已深入公司现场开展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后续
会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增加人员,以确保正式审计工作开展后有充足
的人员和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各项目小组均由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带队,根据审计计划
开展工作,以确保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目前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后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取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审计意见。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所”)为你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希格玛所对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包含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无法确认子公司冉十科技应收账款期
初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以及“远期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审
计受限”等事项,根据你公司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前述相关事项较2022年三季报
3
问询函回函无进一步进展,目前正在与相关机构洽谈,若公司2023年披露2022年报时仍未消除上述事项,则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1)请你公司说明希格玛所不再担任你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
事项与你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是否存在
关联,你公司与希格玛所前期沟通是否存在争议及具体存争议的事项。
(2)请中兴财所说明是否已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涉及的内
容及范围进行充分的了解与评估,并结合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说明是否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面临的终止上市风险,是否与前任审计机构希格玛所就上述问题及风
险情况开展必要的沟通,若是,请详细说明沟通的具体情况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问题(2)回复:我所已经履行了必要的项目沟通、风险评估、
独立性调查等项目尽调程序,已对深大通2022年度审计工作涉及的
内容及范围进行充分的了解与评估,并结合深大通2021年度审计度
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以及面临的终止上市风险,就深大通管理层诚信、与深大通在重大会
计、审计意见是否存在分歧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相关情况与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希格玛事务所前任注册
会计师回复内容为:未发现深大通管理层存在诚信问题,在重大会计、
审计意见不存在分歧,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主要是基于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做出合理判断。
4
针对沟通的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到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无法确认子公司冉十科技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及
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以及“远期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审计受限”
等事项,我们拟采取的措施有:首先取得深大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
项的相关资料;其次及时了解分析最新进展情况、包括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相关子公司转让协议、远期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
涉及的合伙企业底层资产、延期协议等;再次将对这些情况进行必要
的测算、分析、实地访谈、函证、关联方核查等审计程序,来做出充分合理分析和判断,以确定对公司2022年度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在深大通2022年报审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工作,在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基础上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做出合理判断,出具恰当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3月23日
5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4 04:00 , Processed in 0.288945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