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283证券简称:温州宏丰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3141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12600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2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05541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拟投入金额年产1000吨高端精密硬质温州宏丰合
11752115521
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金有限公司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
2温州宏丰特44703599.54
材料产业化项目种材料有限温度传感器用复合材料及
3公司49123385
元件产业化项目
4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温州宏丰电20002000
工合金股份
5补充流动资金有限公司70007000
合计3590331505.54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投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拟投入金额入金额年产1000吨高端精密硬质
1155214322.4827.85%
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
23599.54359.679.99%
料产业化项目温度传感器用复合材料及元
333851748.4351.65%
件产业化项目
4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2000329.5716.48%
5补充流动资金70007000100%
合计31505.5413760.1543.68%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为13760.1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843.57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共计14000万元,其余3843.57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拟变更“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其转入“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由子公司温
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拟投资金额4470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主要建设内容是焊膏产品生产线建设。截至2023年2月2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9.67万元,已投待支付设备款278.13万元,剩余资金2982.43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结合当时市场环
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募投项目,前期公司通过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建设,项目产品依靠公司现有的设备已实现小规模生产,由于当前下游市场需求收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投入建设的生产线设备已满足现有订单需求,经过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后续投资。
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9.67万元,已投待支付设备款278.13万元,剩余资金2982.43万元(含利息收入)。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用于“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址: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
5、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4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全部资金、公司自筹资金。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光伏、储能及多能互补发展的产业政策要求,减少碳排放,鼓励使用绿色低碳新能源,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同时优化用电结构和降低用电成本,公司拟在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光伏+储能”一体化示范项目,构建绿色清洁低碳、高效智慧可持续的电力供应保障体系。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新能源消纳能力、满足公司尖峰和部分时段高峰的用电保障,通过削峰填谷从而降低公司的用电成本。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伴随着“双碳”战略的提出,国家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配置储能作为新能源发电的重要趋势,在有效维持用电稳定、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政府机关陆续发布相关政策,在优化峰谷电价机制、建立尖峰电价机制等方面对现行分时电价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并鼓励发电企业自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2022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资源,合理配置各类储能。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其他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景应用,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政策红利的密集释放将加速新能源+储能产业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把握产业政策、抓紧产业战略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
(2)配置光储系统是缓解用电压力、优化能源配置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全国各地针对能耗管控的力度不断加大,陆续出台限电、有序用电政策。尤其是用电大户,随着电网用电量持续增长,电力供给、电力保障与电力需求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突出。冬、夏两季负荷高峰时段,峰谷之间用电不平衡,电网整体负荷缺口大,电力供给严重不足。
本项目通过在公司厂区内合理配置光储系统,可提高能源的利用度,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有效缓解负荷高峰的用电压力。
(3)本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通过光伏配套储能,实施需求响应,对引导电力用户有效调节峰谷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优化能源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储能技术的应用能够很好的解决新能源接入和季节性高负荷、日负荷峰谷差
较大对电网的影响,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从而减少一次化石能源消耗,支撑国家节能减排战略推进。
随着光伏组件成本的进一步降低,缩短了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收期;各地纷纷通过政策加码提高用户侧储能系统的经济性,包括给予优先并网、高峰期用电配额等政策倾斜,以及投资及发电补贴、提高峰谷电价差等优待以支持储能系统利用峰谷电价差获得经济效益。
(三)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1光伏系统670
2储能系统2730
合计3400
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储存)”模式。储能系统采取峰谷价差套利商业模式,在夜间用电低谷期从电网取电储能,或存储光伏系统多余电量,在用电高峰期释放给负荷使用,还可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起到削峰填谷功能,提高储能经济效益。
(四)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52年(不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19%。
(五)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正在履行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程序。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
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营成本,是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进行的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
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是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进行的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变更事项无异议。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