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日宏白云孙建军
2023年3月24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