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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8号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
情况:
一、关于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1名董事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董事会说明》)的议案投弃权票,主要理由是“对是否已经严格核实并准确确定期初期末数存疑”。
1.关于控制权争夺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的消除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实控人争夺的问题;公司治理层(董事会)及经营层(管理层)之间沟通受限的情形已不存在;财务报表的编制及监督相关的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股东存在的纠纷不影响公
1司持续经营。请你公司:
(1)结合原实控人丁剑平、金诗玮之间的相关纠纷诉
讼进展情况以及争议表决权归属情况,公司主要股东是否有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意愿,说明原控制权争夺事项是否已彻底解决、公司是否存在潜在的控制权争夺风险。
(2)说明公司为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采取的整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具体说明为消除该事项已实施的具体鉴证程序,取得的鉴证证据及结论,并说明对财务报表编制及监督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采
取的具体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2.关于处置子公司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硕科技)、深圳市巨能伟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能伟业)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的消除情况,《董事会说明》显示,该两家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均已实质性转出,相关事项的影响已随2021年度对两个子公司的处置而消除,对公司2022年度的期初余额和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已不会产生影响。根据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连硕科技涉嫌在2016年至2019年虚增收入、利润,导致你公司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你公司尚未对收购连硕科技以后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未追溯调整连硕科技业绩承诺期实际盈利情况。请你公司:
(1)核实说明连硕科技财务造假涉及的各报告期公司
财务报表的具体科目和金额,并结合2020年减值计提、2021年资产处置,补充说明会计差错更正对2016年至2021年公
2司财务报表相应科目的期间数或期初期末数的具体影响,你
公司认为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判断依据。
(2)说明对2019年末巨能伟业存货、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等科目账面金额真实性的核实情况,采取的核实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发现的问题以及结论。
(3)详细说明公司判断2021年以1元价格转让连硕科
技、以500万元价格转让巨能伟业具有商业实质的具体依据。
(4)结合公司对连硕科技、巨能伟业提供借款的具体
发生情况、资金实际用途及最终流向情况,说明公司判断对连硕科技、巨能伟业的其他应收款未形成资金占用的依据。
请年审会计师对第(1)至(4)项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具体说明为消除该事项影响已实施的具体鉴证程序,鉴证过程发现的问题及结论,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科目、事项的重大错报风险。
(5)2021年11月24日,你公司收购连硕科技的独立
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该次收购及公司2016年至2019年度的年审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连硕科技造假的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等问
题均回复“无法发表明确意见”,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结合《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说明连硕科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是否需要追溯调整,并对追溯调整后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请你公司结合追溯调整后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3业绩补偿义务人是否应当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如是,请说明
你公司对收回业绩承诺补偿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会计处理及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子公司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连硕)在建工程的相关事项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的消除情况,《董事会说明》显示,惠州连硕4100.01万元预付设备工程款系时任惠州连硕总经理杨娅通过资金循环的方式,为虚增连硕科技的业绩所形成,已于2021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构成资金占用;惠州连硕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已结案,不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经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惠州连硕在建工程项目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况。惠州连硕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5306.45万元,该项目自2018年实施以来尚未结转固定资产。你公司回复我部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称“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已于2022年3月份完成竣工验收,有关消防验收预计在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消防验收完成后房屋建筑部分即可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请你公司:
(1)核实4100.01万元预付款以及惠州连硕对外借款
的最终资金流向是否为杨娅及其关联方,相关款项是否已归还惠州连硕,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形,并请说明在无商业实质情况下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不构成资金占用的判断依据。
(2)说明惠州连硕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所
属资产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土地权证号、截至目前工程
4进度、已形成资产,工程物资采购商情况及采购协议主要内容,已支付的工程款,消防验收情况。
(3)说明在建工程资产减值测试评估的评估假设、评
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具体计算过
程、评估结论,并结合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的原因、已形成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化及技术更迭等,补充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具体说明为消除该事项影响已实施的具体鉴证程序,鉴证过程发现的问题及结论,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科目、事项的重大错报风险。
4.关于合营公司赫尔曼*施密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施密茨)的相关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董事会说明》显示,公司认为2021年对德国施密茨长期股权投资3943.23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2018年公司向德国施密茨预付
898.31万元用于购买消防指挥车是真实采购业务,具有商业实质,公司未发现资金占用情形;2020年公司为德国施密茨代购1177.49万元防疫物资是真实业务,德国施密茨在2020年3月开展防疫物资销售业务,公司未发现资金占用情形。
请你公司:
(1)结合德国施密茨2021年的财务数据、该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破产程序进展、破产财产清算分配情况,进一步说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准确性。
(2)核实说明在公司主营产品之一为消防车的情况下,
5公司向德国施密茨采购消防指挥车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司
未按合同约定却选择全额预付的原因及合理性,付款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全额预付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德国施密茨未交付消防指挥车的原因,公司是否申报了破产债权及获偿情况,以及款项支付给德国施密茨后的最终流向,并说明公司对于该事项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手段。
(3)核实说明公司为德国施密茨代购的相关防疫物资
是否符合欧盟认证标准,物资是否真实运输并交付,请报备德国施密茨的收货证明材料,并核实说明该批次防疫物资的最终销售情况,德国施密茨未能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申报了破产债权及获偿情况,以及款项支付给供应商后的最终流向,并说明公司对于该事项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手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具体说明为消除该事项影响已实施的具体鉴证程序,鉴证过程发现的问题及结论,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科目、事项的重大错报风险。
5.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为“海伦哲公司已于2020年对连硕科技进行了大幅减值准备处理,并于2021年6月完成了连硕科技100%股权的整体出售。连硕科技2016至
2019年的财务造假行为,不会对公司2022年及以后的财务数据产生实质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请年审会计师:
6(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余额》,结合问题1至4,说明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各科目期初余额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
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通过列示具体测算过程说明连硕科技造假事项是否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实质影响。
(2)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等审
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类型的依据和理由,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是否恰当。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
6.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241.76万元,同比下降3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7273.01万元,同比下降44.34%。公司发生销售费用9901.74万元,同比增长9.15%。请公司补充说明收入、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销售费用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76336.75万元,账
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979.54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54.57万元,期末累计计提坏账8279.35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由223.48天上升至372.16天。公司以
7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定坏账准备,账龄6个月以内的计提
比例为2%,7-12个月为5%,1-2年为8%,2-3年为20%,3年以上为50%。请公司说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认依据,并结合应收账款历史损失率、可比公司计提比例等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年报显示,公司对巨能伟业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9618.33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700万元。请你公司补
充说明巨能伟业的还款情况、是否按照借款协议约定还款、
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并结合巨能伟业的财务状况、履约能力说明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31366.48万元,较
期初增加5686.57万元,主要是在产品、库存商品分别增加3623.10万元、4051.80万元。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6.51万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09.34万元。
公司回复我部2022半年报问询函称“公司适应客户采购习惯和规律,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订单排,进行生产储备和长线订货,在下半年实现产品集中交付”。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生产交付的规律、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库存商品期后销售结转情况说明在收入下滑情况下,在产品增加的合理性。
(2)结合期末存货的具体构成、存货库龄结构、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
8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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