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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涉及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0305号
(共一册第一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生成日期:2023年03月25日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涉及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4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6
二、评估目的?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2
四、价值类型?15
五、评估基准日?16
六、评估依据?16
七、评估方法?1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5
九、评估假设?27
十、评估结论?3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2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4
十三、评估报告日?3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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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外文文化创意园8号楼3层(100044)1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涉及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
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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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
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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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0305号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
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经济行为涉及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天职业字[2023]14296号审计报告。
三、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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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
五、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
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4,921.12万元,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106.55万元,增值额为1,185.42元,增值率为24.09%。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
12月30日。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
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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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0305号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
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法定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
法定代表人:宫长义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65260.3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门窗、幕墙、配件的
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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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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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公司登记事项
名称: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法定代表人:华向明
注册资本:12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高精度铝合金材料的研发;铝合金铸锭(棒)的生产、加工与销
售;铝锭的销售;废铝再生及综合利用;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外商
投资企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由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由苏州市相城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
立,注册号320507000154711,设立时公司名称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20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苏州天安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安验[2011]第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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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第一次增资
2012年8月,经股东决定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8,20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苏州天安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安验[2012]第231号)。
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第二次增资
2013年4月,经股东决定增加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12,20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苏州天安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安验[2013]第154号)。
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4)第三次增资
2013年12月,经股东决定增加注册资本1,9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14,10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苏州天安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安验[2014]第014号)。
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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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次增资
2014年5月,经股东决定增加注册资本2,5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600.00万元。
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6)第五次增资
2014年12月,经股东决定增加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19,600.00万元。
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7)第六次增资
2016年12月,经股东决定增加注册资本2,5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22,100.00万元。
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8)第一次减资
2019年10月,经股东决定减少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12,100.00万元。
减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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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东及被评估单位名称变更
2022年1月,股东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亿
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更事项。
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11)基准日后,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由叶朋飞变更为华向明。
3.经营管理结构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业务部生产部设备部仓储部技术质量部安环部财务部4.财务状况
企业前两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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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第24526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14296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被评估单位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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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经济行为的相关
监管部门或机构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特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
涉及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一)评估对象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评
估基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
日财务报表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天职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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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4296号审计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
估范围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4,921.12万元,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企业申报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表外资产为:3项商标和28项专利,专
利包括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和1项外观设计专利,各类表外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1、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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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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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用其他机构报告
1.本资产评估报告引用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同时考虑价值类型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等,确定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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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12月31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考虑委托人相关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核算期、利率和汇率变化等因素后,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做出的专业判断,选择会计期末作
为评估基准日,能够更加全面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情况,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
估结论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划定评估范围、高效清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
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选择与委托人经济行为实现日较接近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我们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
3.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5.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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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86号公布根据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7.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17年8月23日,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6.《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17.其他准则依据。
(三)权属依据
1.专利证书;
2.商标注册证;
3.有关资产产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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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型设备的购置合同及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四)取价依据
1.企业提供的资料
(1)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企业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申报表;
(3)企业填报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2.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
(1)同花顺、FIND资讯金融数据库;
(2)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记录资料;
(3)评估专业人员自行搜集的与评估相关资料;
(4)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其他资料。
(五)经济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
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
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第十七条,“执行企业价值评估
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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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八条,“对于适合采用不同
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适用条件
(1)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
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
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被评估单
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2)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
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
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3)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当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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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当考虑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
3.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项目三种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1)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长,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
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衡量,因此,本项目选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2)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可比的同行业
上市公司不满足数量条件、同时同行业市场交易案例较少、且披露信息不足,因此,本项目不适用于市场法。
(3)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定估算的资料要求,因此,本项目选用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我们选取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具体操作思路
1.收益法评估操作思路
我们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主营业务价值进行估
算,具体方法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以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企业自由现金
流为基础,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价值。
在得出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基础上,加上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
减去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价值,得出被评估单位企业整体价值,之后减去付息债务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中,需要进一步解释的事项如下:
(1)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的计算
FCFF=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财务费用扣税后-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
(2)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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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FCFFn+1
十n+1
台(1+r)r×(1+r))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主营业务价值;
FCFF:详细预测期第 i 年企业自由现金流;
FCFFn+1:详细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收益期;
i:详细预测期第i年。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WACC=K。×%+K。×(1-7)×。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a: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
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
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K。=尺+MRP× β+R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e:企业特有风险系数。
(3)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范围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等于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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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价值之和。
①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的股权投资。通常情况下,对于控股的长期股权
投资价值的确定:以估算出的长期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乘以投资
企业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得出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的价值;
对于参股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历史年度有稳定的分红收益的参股股权价
值的确定以股利折现模型确定其价值,历史年度无稳定收益的参股股权价值的估算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乘以持股股权比例计算确定。
②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划分为两类,一类为经营性资产,第二类为非
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是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资产,其进一步划分为有效资
产和无效资产,有效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在使用或者未来将使用的资产,无效
资产又称为溢余资产,指为经营目的所持有,但在评估基准日未使用或者可以预测的未来不会使用的资产。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定义具体如下:
溢余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经营性需要、但于企业特定时期,与企业收益无
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状况与
企业收益状况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判断被评估单位是否存在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非经营性所需、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
关系的资产,如供股东自己居住的房产、供股东自用的汽车、工业制造企业短期股票债券投资、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关联公司往来款项等。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估算以资产特点为基础,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
(4)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范围
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范围包括溢余负债、非经营性负债等,相应的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价值等于溢余负债与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之和。
(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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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主营业务价值+非经营性、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溢余负债价值
2.资产基础法评估操作思路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进行了评估,即首先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各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加
总并扣除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的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具体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外币货币资金按基准日外汇中间价换算为人民币作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取得被评估单位“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
记录一致,盘点应收票据,对至评估基准日后已经到期兑现、贴现、背书的应收票据,检查相关收款凭证等资料,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其他债权性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分析
其业务内容、账龄、还款情况,并对主要债务人的资金使用、经营状况作重点调查了解,在核实的基础上,以可收回金额作为评估值。
(4)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企业所发出、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和发出商品。原材料对于耗用量
大,周转速度较快,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价的原材料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账面
单价确认评估值。对库存商品,根据销售价格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
所得税),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在产品、自制半
成品,经核实无误后根据完工情况确定评估值。对发出商品,在抽查核实账簿,原始凭证,合同的基础上,视同产成品评估。
(6)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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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市场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
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估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市场法主要针对使用时间较长的在用电脑等电子设备,采用类似设备市场交易价格比较后确定评估值。
(7)在建工程
本次评估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即按照正常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
新形成该在建工程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置价值,当明显
存在较为严重的实体性、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时,需确定贬值额,并从重置价值中扣除;如工程在建时间较短,则不考虑贬值因素。
(8)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为企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被评估
单位所有租赁确认的资产。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凭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9)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企业账外专利和商标。
①商标:按照取得的重置成本包含商标设计费、代理费及受理费确定评估值。
②专利: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权为被评估单位带来的收益无法单独分离
出来,则可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法提取资产组带来的超额收益,因此本次评估可采用收益法评估专利权的价值。
评估模型: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对象未来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予以折现,予以确定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未来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采用收入分成的方法确定:根据企业应用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及无形资产在其中的贡献率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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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模型:本次评估师通过合理评估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现金流并折现的方式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
2)计算公式
式中:
P为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值;
D为无形资产分成率;
Ri为分成基数,即销售收入或现金流;
r为折现率;
n为收益预测期间;
i为收益年期。
(9)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在抽查核实账簿、原始凭证及合同的基础上,以被评估单位应享有的资产或权利价值确定评估值。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核实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金额及入账的摊销原值无误后,按照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11)负债
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资产评估师对企
业的负债进行审查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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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就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评
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需要批准经济
行为的审批情况、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
支付方式、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重要事项进行商讨,予以明确。
(二)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以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事项。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评估工作计划,包括确定评估业务实施主要过程、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四)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1.指导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清查资产、准备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形,选择适当的方式,通过询问、函证、核对、
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对不宜进行逐项调查的,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
3.对被评估单位收益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专业人员主要通过收集、分析企
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
(五)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采取适合的方式进行核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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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
(六)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1.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2.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评估专业人员在评定、估算后,形成初步评估结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3.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
的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并决定是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
4.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完成以上评估程序后,向委托人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所依据和使用的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工作的基本前提,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假设内容,以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负债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
产评估师根据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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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
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资产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
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时保持一致。
(二)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及其经营环境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宏观环境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2.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经颁布和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
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所涉及的汇率、利率、税赋及通货膨
胀等因素的变化不对其收益期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利率在评估基准日至报告日的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不可抗拒、不可预见事件;
5.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在未来收益期持续经营并使用;
6.假设未来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一致,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
7.假设未来收益期被评估单位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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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在未来
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于评估基准日状况,不发生影响
其经营变动的重大变更,管理团队稳定发展,管理制度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9.假设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应提供
而未提供、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
10.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三)特定假设
1.除评估基准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资
外,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以评估基准日状况进行估算;
2.本次评估不考虑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发生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对其价值的影响;
不存在重大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调整事项;
4.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保持与历史年度相近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周转情况,不发生与历史年度出现重大差异的拖欠货款情况;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经营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发生,不会出现年度某一时点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我们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评估
报告日后评估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我们不承担由于评估假设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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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在经过实施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
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385.75万元,评估值10,571.17万元,增值额为
1,185,42万元,增值率为12,63%;负债账面价值为4,464,62万元,评估值4,464.62
万元,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4,921.12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
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106.55万元,增值额为1,185.42万元,增值率为24.09%。具体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资产经营情况及其提供的各项历史
财务资料,结合企业的现状,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企业所处的内外部
环境状况,分析相关经营风险,会同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技术人员,在持续经
营和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合理预测未来年度的预测收益、折现率等指标,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56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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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是5,566.68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
的评估结果6,106.55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比收益法高539.87万元,差异比例是9.70%。
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
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
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两种评估方法估算出的评估结果对企业价值内涵对象解释不同,通常情况
下,企业拥有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产品优势及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全部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反映。
综上所述,由于两种评估方法价值标准、影响因素不同,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
2.最终评估结论选取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高精度铝合金材料的研发;铝合
金铸锭(棒)的生产与销售;废铝再生及综合利用。企业近几年经营业绩波动较大,
且目前企业重要客户存在流失现象,导致2022年收入大幅下降,毛利率和净利
润为负数。被评估单位为铝锭加工行业,收费标准为铝锭价和加工费,企业毛利
率较低。市场竞争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推动下,行业的竞争较大。被评估单
位主要用到的原材料为铝锭,故铝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经营有很大的影响。当
铝锭价格持续大幅波动时,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等。企业未来的经营和发展方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
综上,资产基础法更能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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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
月31日,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为4,921.12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6,106,55万元,增值额为1,185,42万元,增值率为24.09%。
(四)评估结论有效期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
年12月30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
内,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即使评估基准日至
经济行为发生日不到一年,评估报告的结论已经不能反映评估对象经济行为实现日的价值,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或资产使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2.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3.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的变化,委托人在评估对象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师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
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果,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
项。我们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对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影响。
1.本评估结论中,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
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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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实地勘察做出的判断。
2.被评估单位提供给资产评估机构的盈利预测资料是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
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做出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和判
断,经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多次讨论,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资产
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预测数据的利用,并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3.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4.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无。
5.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无。
6.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无。
7.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截至评估基准日,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借款事项,详细情况见下表:
本次评估未考虑到以上借款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2)截至出报告日,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租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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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涉及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不考虑上述事项不能续租对评估值的影响。
8.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
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9.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根据公开市
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诉讼赔偿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0.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得出的,其真
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负责。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1.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及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12.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13.评估结论在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成立,并限于此次评估目的使用。当被
评估单位生产经营依赖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和评估依据出现重大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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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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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签字盖章页此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
尚银波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签名:
资产评估师报告专用章
资产评估师中国北京
阿兆祥0020117
资产评估师签名:
资产评估师签名:西线都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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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承诺函
五、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七、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八、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九、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14296号
目录
审计报告
2022年度财务报表
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些管用于延是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特事务质型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主营品信报告编码:京2360P000F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14296号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金属”)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铭恒金属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铭恒金属,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铭恒金属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铭恒金属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铭恒金属、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铭恒金属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须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14296号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铭恒金属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
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铭恒金属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以下无正文]
4
、
资产负债表
编利单位:苏州陆创金属料料团有责公司金罐单位:九
资产计13,867,468.8499,150,153.52
法法代表飞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鲜山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鑫玑
印朋飞叶徐群
115674474500
1
33二
月
项,,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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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Q17系
13015系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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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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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12
到
案2
1
5
二
3j.8,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藏单信:元
老叶121,000,608.86*41.71%制19,811.%,就
印朋主营会计工作负责人,经理待群山蠢计稀维负责人:1205071176740待群山
所有者权益变动变(续)
金额单2:元
信统代表人印朋力待群山会减歌控失责人,王320102日74S40待群山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铭恒金属”)是一家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叶朋飞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58841692X6
营业期限:2011-12-22至无固定期限。
母公司: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最终母公司: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高精度铝合金材料的研发;铝合金铸锭(棒)的生产、加工与销售;铝锭的销售;
废铝再生及综合利用;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告于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10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及其他影响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
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本公司报告期内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五)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
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
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
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
11
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
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
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八)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
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
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
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12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
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
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
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
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
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
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13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
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
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
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4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
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③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
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九)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
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
16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八)金融工具”。
(十)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
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八)金融工具”。
(十一)应收款项融资
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
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十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八)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7
(十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发出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十四)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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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合同资产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合同资产信用风险
账龄风险特征组合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
特征组合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十五)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
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
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
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
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
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
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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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
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
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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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
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软件5-10年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
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
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
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
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
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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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
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
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
置;(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
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十一)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或补偿。本公司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
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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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离职后福利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按确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
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
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
务而导致本公司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
期间。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本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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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三)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
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四)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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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销售商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铝型材、熔铸铝棒和铝合金门窗销售,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本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客户派货车至公司厂区提货,由客户相
关收货人员在货物所附的发货单上签字验收,本公司将客户签字验收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4.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
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
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
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
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
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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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
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
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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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
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
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
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八)租赁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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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
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
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率(%)
13.00
5.00
3.00
2.00
25.00
从价计征1.20%、从租计征12.00%
3元/平方米
印花税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0,05-0.1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调整年初其他应收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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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概况
本公司的母公司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并结合业务实
际情况,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下同)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进行变更。本议案亦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日期:2022年10月01日
3.变更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并结合业务实
际情况,对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比例进行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3%
10%
20%
50%
100%
对应收票据,本公司的母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变更前计提方法变更后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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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年度无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说明:期初指2022年01月01日,期末指2022年12月31日,上期指2021年度,本期指2022年度。
(一)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现金12,906.02
银行存款4,582,309.3910,160,237.68
合计4,582,309.3910,173,143.70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423,629.32289,043.17
合计423,629.32289,043.17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无。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3,629.32100.00423,629.32
银行承兑汇票423,629.32100.00423,629.32
合计423,629.32100.00423,629.32
30
接上表:
期初余额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1,962.80100.002,919.63289,043.17
应收票据组合291,962.80100.002,919.631.00289,043.17
合计291,962.80100.002,919.63289,043.17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423,629.32
合计423,629.32
5.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2,919.632,919.63
应收票据组合2,919.632,919.63
合计2,919.632,919.63
(三)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177,627.71
合计14,177,627.71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177,627.71100.00425,319.8513,752,307.86
信用风险组合14,177,627.71100.00425,319.853.0013,752,307.86
合计14,177,627.71100.00425,319.8513,752,307.86
31
接上表:
期初余额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40,220.50100.00195,041.0520,045,179.45
信用风险组合20,240,220.50100.00195,041.050.9620,045,179.45
合计20,240,220.50100.00195,041.0520,045,179.45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4,177,627.71425,319.853.00
合计14,177,627.71425,319.85
3.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195,041.05230,278.80425,319.85
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195,041.05230,278.80425,319.85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5,510,641.7438.87165,319.25
第二名3,904,567.5627.54117,137.03
第三名1,502,026.7210.5945,060.80
第四名1,320,917.669.3239,627.53
第五名671,118.784.7320,133.56
合计12,909,272.4691.05387,278.17
(四)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12,638,736.244,256,535.55
合计12,638,736.244,256,535.55
32
(五)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比例(%)
100.00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合计2,811,203.7099.80(六)其他应收款
1.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1,676,619.42
1,676,619.42
2.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691,582.62
180.00
1,609,800.00
合计2,301,562.62
33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2,212,480.001,609,980.00
代垫款57,668.7568,276.50
其他31,413.8715,298.47
合计2,301,562.621,693,554.97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期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合计
信用损失失(未发生信用减值)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16,935.5516,935.55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一一转入第二阶段
—一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一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52,111.3352,111.33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69,046.8869,046.88
(4)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16,935.5552,111.3369,046.88
合计16,935.5552111.3369,046.88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额
总额的比例(%)额
第一名押金及保证金2,200,000.001年以内(含1年)、5年以上95.5966,000.00
第二名其他31,413.871年以内(含1年)1.36942.42
第三名代垫款27,100.001年以内(含1年)1.18813.00
第四名代垫款21,720.001年以内(含1年)0.94651.60
34
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额
总额的比例(%)额
第五名押金及保证金9,600.005年以上0.42288.00
合计2,289,833.8799.4968,695.02
(七)存货
1.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2,856,726.36261,749.7712,594,976.59
库存商品5,385,294.94536,952.594,848,342.35
低值易耗品1,489,709.051,489,709.05
发出商品734,967.54734,967.54
半成品6,796,039.74425,358.886,370,680.86
合计27,262,737.631,224,061.2426,038,676.39
接上表: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0,074,567.9010,074,567.90
库存商品17,817,887.85191,812.1917,626,075.66
低值易耗品1,692,039.481,692,039.48
发出商品2,420,449.752,420,449.75
半成品8,770,773.5729,976.358,740,797.22
合计40,775,718.55221,788.5440,553,930.01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61,749.77261,749.77
库存商品191,812.19536,952.59191,812.19536,952.59
半成品29,976.35425,358.8829,976.35425,358.88
合计221,788.541,224,061.24221,788.541,224,061.24
(八)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2,494,329.25
3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计2,494,329.25(九)固定资产
1.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7,773,052.66
7,773,052.66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70,883,200.87
6,726,808.48
1,076,938.07
5,649,870.41
3,772,405.54
3,772,405.54
73,837,603.81
29,831,775.53
1,298,239.21
1,265,252.04
32,987.17
1,501,361.37
1,501,361.37
29,628,653.37
36
项目办公设备机器设备合计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33,278,372.6833,278,372.68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合并增加
(3)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1,992,636.331,992,636.33
(1)处置1,992,636.331,992,636.33(2)合并减少
(3)其他
4.期末余额31,285,736.3531,285,736.35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40,257.2712,582,956.8212,923,214.09
2.期初账面价值342,290.327,430,762.347,773,052.66
(十)在建工程
1.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520,796.442,043,952.80
合计1,520,796.442,043,952.80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设备改造1,520,796.441,520,796.442,043,952.802,043,952.80
合计1,520,796.441,520,796.442,043,952.802,043,952.803.本期无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十一)使用权资产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7,887,444.9717,887,444.97
37
17,887,444.97
17,887,444.97
3,577,488.99
3,577,488.99
3,577,488.99
14,309,955.98
2.期初账面价值
38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393,054.72
393,054.72
393,054.72
393,054.72
39
项目软件合计(3)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余额
1,994,223.69
1,994,223.69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合计24,635,361.2110,044,580.09(十五)其他非流动资产
账面价值
354,800.00
354,800.00
(十六)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9,002,532.96
9,002,532.96
40
(十七)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1,190,736.69
1,190,736.69
(十八)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期末余额
853,766.61
853,766.61
2.短期薪酬列示
期末余额
788,021.19
46,844.00
18,901.42
853,766.6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合计690,318.75690,318.75
41
(十九)应交税费
17,490.57
7,041.70
合计757,269.4524,532.27(二十)其他应付款
1.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21,427,428.14
合计2,919,085.1221,427,428.14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17,000,000.00
1,974,812.53
1,627,378.02
735,447.21
89,790.38
合计2,919,085.1221,427,428.14(二十一)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合计4,445,319.39(二十二)其他流动负债
1.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154,795.77
20,000.00
174,795.77
42
(二十三)长期借款
(二十四)租赁负债
(二十五)实收资本
期末余额
121,000,000.00
121,000,000.00
(二十六)未分配利润
上期金额
-66,564,651.96
-66,564,651.96
11,112,206.50
-55,452,445.46
(二十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43
(二十八)税金及附加
123,621.20
23,050.32
511,400.37
327,945.72
合计112,944.74986,017.61(二十九)销售费用
898,608.98
417,876.67
15,765.89
24,026.73
1,558.80
19,057.23
6,739.54
54,541.94
合计1,330,432.481,438,175.78(三十)管理费用
1,471,418.91
141,569.08
183,345.49
72,894.72
53,190.93
7,042.72
1,485,911.38
7,494.48
111,779.25
合计2,194,022.533,534,646.96(三十一)研发费用
161,382.25
107,496.14
44
110.62
1,843.31
合计251,139.31270,832.32(三十二)财务费用
800,462.21
25,931.26
17,509.16
合计1,975,353.43792,040.11(三十三)其他收益
104,500.93
104,500.93
(三十五)信用减值损失
31,266.24
-200.99
1,080.37
32,145.62
(三十六)资产减值损失
-221,788.54
-221,788.54
(三十七)资产处置收益
72,411.01
72,411.01
45
(三十八)营业外收入
1.分类列示
合计8,929.228,929.22(三十九)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278,407.84
278,407.84
117.83
278,525.67
(四十)所得税费用
1.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过程
上期发生额
11,112,206.50
2,778,051.63
60,122.21
-2,770,465.76
-67,708.08
所得税费用合计
(四十一)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上期发生额
11,112,206.50
221,788.54
-32,145.62
1,095,902.74
46
上期发生额
7,075.71
-72,411.01
321,763.45
800,462.21
-6,310,445.19
-8,336,261.42
3,256,009.63
2,063,945.54
10,173,143.70
7,585,500.66
2,587,643.04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期初余额
10,173,143.70
12,906.02
10,160,237.6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47
期初余额
10,173,143.70
(四十二)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50.00
(四十三)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37
2.37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48
续上表: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比例(%)比例(%)
100.00100.00宫长义913205006082844193
(三)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宫长义。
(四)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无
(五)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中亿丰罗普斯金新能源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同一控制方
中亿丰金益(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同受最终一方控制
(六)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上年发生额
4,356,693.58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上年发生额
2,846,769.45
3,837,855.51
2.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权资产
期发生额
49
3.关联方资金拆借
说明
2022年4月25日归还150万元;
2022年6月6日归还550万元;
2022年6月17日归还500万元;
2022年7月29日归还500万元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坏账准备
8,836.61
2.应付项目
期初金额
4,554.35
1,171,160.51
八、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承诺及或有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非调整事项。(二)利润分配情况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未有利润分配方案。
(三)销售退回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销售退回的情况。
50
17要
11111
月山
0
12
o
0
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九)其他
无。
金额
3,683,076.00
52
编号320500000202201270325
91320500608284419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营业执照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描二维码登录“国
(副本)
名称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260.36万元人民币
二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务业市)成立日期1993年07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宫长义营业期限1993年07月28日至******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门窗、灌墙、配件的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住所号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申、输印、供中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住)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排
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
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机械设备维护
(不含特种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登记机关型
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此许仅供沃克森使用
2022年01月27日
一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编号320507666202211180269
9132050758841692X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备案、许可、监管信息。系统”了解更多登记、
(副本)
名称苏州铭恒金建建建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100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叶朋飞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经营范围高精度铝合金材料的研发:铝合金铸锭(棒)的生产、加工与
销售;铝锭的销售;废铝再生及综合利用;自有厂房租赁;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
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年2022年11。月18日010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十每年1月1日去6日30日通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第18364756号
"TM2C183647560011170331*
商标注册证
THRL,铭恒金属
MINGHENG METAL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6)
第6类:"轮茶:铝合金个:金属线拉伸器(张环):金属包装容器;动物排铃;金!得杂;金
以下错柱:金同制计份系别手环:金国风问标;树木金保器:抽责号陷附:注计用金属纪金物(截止)
注册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春申路
注册日期2017年03月07日有效期至20127年031101
局长刘俊臣发证机关☆
商标局
1TMBG202200001548378GZM01
注册商标变更证明
兹核准第18364756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
变更后注册人名义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2商核审查业务章
注:本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并使用,变更后注册人为多个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第18364846号
*TMZC18364846D01T170123*
商标注册证
THHL
注册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春归路
注册日期2016年12月28日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7日局长刘俊臣发证机关
商标局
第18364846号
*TMZC18364846D01T170123*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第6类:金属桅杆;金属杆;装甲金属板;普通金属锭;未加工或半加工普通金属;
金属桩;金属板桩;金属柱;普通金属合金;铝箔;金属支架;金属片和金属板;粉
末状金属;铝锭;金属管;金属门;金属百叶窗;金属大门;金属门板;建筑用金属
加固材料;金属窗框;金属门框;金属建筑物;金属窗;止轮器;普通金属合金丝
(除保险丝外);铝合金滑车;金属垫圈;金属螺栓;金属螺母;门用金属附件;小
五金器具;金属锁(非电);现金保险箱;金属线拉仲器(张力环);金属包装容
器;不发光金属门牌;动物挂铃;金属焊条;金属下锚柱;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金
属风向标;树木金属保护器;捕野兽陷阱;普通金属艺术品;金属矿石;墓碑用金属制纪念物(截止)
*TMBG20220000154839BGZM01*
注册商标变更证明
兹核准第18364846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
变更后注册人名义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2商标审查业务章
注:本证明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变更后注册人为多个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三
一
二
三
*TMBG20220000154838BGZM01*
注册商标变更证明
兹核准第18364635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
变更后注册人名义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2商标审查业务章
注:本证明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变更后注册人为多个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证书号第4971136号
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名称:一种新的铝合金材料及其制备
发明人:于昊川;汪明东
专利号:ZL 201910209000.5
专利申请日:2019年03月19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3月04日授权公告号:CN 109778030 B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4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03月04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4971136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3月19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于昊川;汪明东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4947220号
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名称:一种提高铝合金铸锭的电导率的均质方法以及由该均质方法制得的铝合金
铸锭
发明人:于昊川
专利号:ZL201910094964.X
专利申请日:2019年01月31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2月18日授权公告号:CN110172653B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02月18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4947220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1月31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于昊川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4615223号
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名称:一种铝合金及其铸造方法
发明人:周作江
专利号:ZL 2019 10081608.4
专利申请日:2019年01月28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000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1年08月13日授权公告号:CN 109609790 B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4615223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1月28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作江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3944389号
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名称:一种7系铝合金圆棒的热顶铸造工艺
发明人:周作江;汪明东;郭章军;钟其新
专利号:ZL 2018 1 1007609.6
专利申请日:2018年08月31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0年08月18日授权公告号:CN 109014090 B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0年08月18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3944389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8月31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作江;汪明东;郭章军;钟其新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3943624号
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名称:一种铝合金热顶铸造的模具处理工艺
发明人:周作江;汪明东;郭章军;钟其新
专利号:ZL2018 10954499.8
专利申请日:2018年08月21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0年08月18日授权公告号:CN 109047691 B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0年08月18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3943624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8月21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作江;汪明东;郭章军;钟其新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7968443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具有重力分离铝水机构的炒渣机
发明人:汪明东
专利号:ZL202221899239.3
专利申请日:2022年07月22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12月06日授权公告号:CN217973355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12月06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7968443号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7月22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汪明东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8141827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铝屑加工用具有防烧损结构的加料装置
发明人:汪明东;郭章军;钟其新
专利号:ZL202221897703.5
专利申请日:2022年07月22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12月27日授权公告号:CN218155481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印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12月27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8141827号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7月22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汪明东;郭章军;钟其新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8025796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铝棒直线度的检验工装
发明人:陈伟
专利号:ZL202221751212.X
专利申请日:2022年07月08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12月13日授权公告号:CN 218034835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12月13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8025796号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7月08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伟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7969427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铝棒加工用调节结构的分隔架杆
发明人:陈伟
专利号:ZL 202221753148.9
专利申请日:2022年07月08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12月06日授权公告号:CN217966941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川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12月06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7969427号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7月08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伟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898455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具有调节功能的新型均质货架
发明人:汪明东;张粤
专利号:ZL20212 1988705.0
专利申请日:2021年08月23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3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215917277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03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898455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8月23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汪明东;张粤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699320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用于合金低倍组织检测恒温槽的快速安装结构
发明人:陈伟
专利号:ZL 202121988703.1
专利申请日:2021年08月23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2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215727176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占雨
2022年02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699320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8月23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伟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901587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基于自抗扰的铝合金低倍组织检测用恒温槽
发明人:陈伟
专利号:ZL 202121988716.9
专利申请日:2021年08月23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3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215931444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03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901587号印花说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8月23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伟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909772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防溅射安全性能较高的铸锭熔炼炉
发明人:汪明东
专利号:ZL202121988711.6
专利申请日:2021年08月23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3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215930534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03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909772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8月23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汪明东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920000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高硅相态下的加镁喷注装置
发明人:汪明东;张粤
专利号:ZL202121986279.7
专利申请日:2021年08月23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3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215923749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占雨
2022年03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920000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8月23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汪明东;张粤
第2页(共2页)
2
证书号第15165623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高强度铝合金均质化处理用冷却装置
发明人:汪明东;张粤
专利号:ZL202121416399.3
专利申请日:2021年06月24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1年12月14日授权公告号:CN215163037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1年12月14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165623号印化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6月24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汪明东;张粤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907172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铝合金生产加工用固定夹具
发明人:汪明东;张粤
专利号:ZL202121416402.1
专利申请日:2021年06月24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3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215920205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03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907172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意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6月24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汪明东;张粤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009146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低功耗铝合金均质化处理用冷却炉
发明人:汪明东
专利号:ZL202121416403.6
专利申请日:2021年06月24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1年12月07日授权公告号:CN215050544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1年12月07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009146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6月24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汪明东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899286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铝合金铸棒探伤用超声波检测辅助装置
发明人:陈伟
专利号:ZL202121416395.5
专利申请日:2021年06月24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3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 215931754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
申长雨
2022年03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899286号印化税
代扣专用章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6月24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伟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5909185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便携节能的铝合金铸棒用超声波检测装置
发明人:陈伟
专利号:ZL202121414819.4
专利申请日:2021年06月24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田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03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215931753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2年03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续页
证书号第15909185号印花税
代扣专用意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6月24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伟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10046531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减少铝屑烧损的铝合金铸锭熔炼炉
发明人;候亮
专利号:ZL201920241776.0
专利申请日:2019年02月26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20年02月14日授权公告号:CN 210065876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
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20年02月14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背面
证书号第10046531号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2月26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候亮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9723674号
75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铝合金铸棒缺陷超声波探测的辅助装置
发明人:陈伟
专利号:ZL201920186421.6
专利申请日:2019年02月02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19年12月06日授权公告号:CN209745885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占雨
2019年12月06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背面
证书号第9723674号代拍专用委
71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2月02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伟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9725440号
1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铝棒放置架
发明人:候亮
专利号:ZL201920160967.4
专利申请日:2019年01月30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19年12月06日授权公告号:CN 209737567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
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19年12月06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背面
17
证书号第9725440号
代组专用系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1月30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候亮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8814695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铝合金铸造模盘的加热装置
发明人:侯亮
专利号:ZL 201821348671.7
专利申请日:2018年08月21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19年05月07日授权公告号:CN 208825481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
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19年05月107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背面
证书号第8814695号代证专用资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8月21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侯亮
第2页(共2页)
5.52
证书号第8816289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用于铝型材均质的均质料架
发明人:侯亮
专利号:ZL 2018 2 1152300.1
专利申请日:2018年07月20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19年05月07日授权公告号:CN208826597 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
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19年05月07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背面
印花大
证书号第8816289号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7月20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侯亮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8820574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喷嘴
发明人:侯亮
专利号:ZL 201821152299.2
专利申请日:2018年07月20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19年05月07日授权公告号:CN208824761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
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南占雨
2019年05月007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背面
证书号第8820574号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7月20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侯亮
第2页(共2页)
证书号第8440476号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炼铝用加镁装置
发明人:侯亮
专利号:ZL 201820379479.8
专利申请日:2018年03月20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19年02月01日授权公告号:CN208455048U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
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用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119年02月01日
第1页(共2页)
其他事项参见背面
证书号第8440476号
代用,用
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3月20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日时本专利记载的申请人、发明人信息如下:
申请人: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侯亮
第2页(共2页)
(95
证书号第8058032号
八专用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用于铝合金低倍组织检测的恒温槽
发明人:陈伟
专利号:ZL201820380733.6
专利申请日:2018年03月20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的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18年11月09日授权公告号:CN 208076260U
本实用新型经过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本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3月20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018年11月09日
第1页(共1页)
证书号第4904617号
代专用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名称:恒温槽
设计人:陈伟
专利号:ZL201830104306.0
专利申请日:2018年03月20日
专利权人: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15143江苏省苏州市湘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
授权公告日:2018年11月09日授权公告号:CN 304888725S
本外观设计经过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本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03月20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局长申长雨申占雨
2018年11月09日
第1页(共1页)
委托人承诺函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我司委托贵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资产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二、不干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
三、对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签章):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12983印长
1mmnt.nnnc
年月日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贵公司接受委托,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资产评估,本公司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资产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二、我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有关重大事项如实地充分揭示;
三、我方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合理;
四、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
五、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六、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发生影响评估行为及结果的事项,对其披露及时、完整;
七、不干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
八、我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情况公示资料真实、完整。
被评估单位(签章):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明华
印向3205071188422
年月日
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你单位的委托,我们对你单位拟实施的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铭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经济行为涉及的苏州铭
恒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
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非法干预并独立进行。
资产评估师
尚银波
资产评估师签名:
资产评估师
)何兆祥
资产评估师签名:此好00
资产评估师签名:
年月日
9111010879210230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监管信息,体验记、备案、许可、
更多应用服务。
(副本)(3-1)
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6年08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徐伟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37幢三层305-306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率市场所需的
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市场主常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农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2023年01月05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监管管委员会审查,批准沃克森
(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0060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
Y
批准文号:财企[2008]360号证书编号:0100004002发证时间:王
序列号:000019
北京市财政局
2018-0008号
备案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
知》(财资〔2017〕26号)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下列原取得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机构,符合《资产评估法》第
十五条规定条件,其原持有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已交回,现予以公告。
1、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
2、北京福汝盛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北京中嘉盛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北京信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7、北京中达信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8、北京工商企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北京大唐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司口
六
2
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资评备〔2022〕0032号
变更备案公告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
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
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由徐伟建(资
编号:43000392)(产评量师证书编号:11060048)、
评估师证书编号:51040048)、王海鹏(资产评估师证书编
号:41030145)、杨冬梅(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21030072)、
邓士丹(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43060064),变更为徐伟建
(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21000606)、黄立新(资产评估师
证书编号:43000392)、吕铜钟(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
32070042)、王玉林(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51040046)、王
海鹏(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41030145)、杨冬梅(资产评
1
估师证书编号:21030072)、邓士丹(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43060064)。
其他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财政员
道2年3月21日
2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登记卡
(评估机构人员)
姓名:尚银波
性别:男
登记编号:31170046
单位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初次执业登记日期:2017-06-29
年检信息:通过(2022-04-21)
(扫描二维码,查询评估师信息)
所在行业组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本人印鉴:尚银露打印日期:2022-16-26
31920046打印日期:2022-16-26
资产评估师信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官网查询地址:http:/cx.cas.org.cn
本不心人心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会人心人人人人人人人人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登记卡
(评估机构人员)
姓名:何兆祥
性别:男
登记编号:11200300
单位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初次执业登记日期:2020-10-27
年检信息:通过(2022-06-14)
(扫描二维码,查询评估师信息)
所在行业组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本人签名:何如祥
本人印鉴:资产评估师
本人印鉴:何兆祥打印自期:2022-16-26
11200300
资产评估师信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官网查询地址:http://cx.cas.org.cn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登记卡
(评估机构人员)
姓名:吕铜钟
性别:男
登记编号:32070042
单位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初次执业登记日期:2007-06-20
年检信息:通过(2022-04-21)
(扫描二维码,查询评估师信息)
所在行业组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本人签名:
月
资产评估师
本人印鉴:吕铜钟打印日期:2022-07-7-04
32070042
资产评估师信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官网查询地址:http:/cx.cas.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