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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隆健康:2023年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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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隆健康:2023年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的公告

生活 发表于 2023-3-31 00:00:00 浏览:  65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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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证券简称:信隆健康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参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隆”)2023年度分别向六家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永丰银行)续签总计人民币26500万元的
融资额度,提供融资额度100%的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隆”)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之一,公司对其持股75%,截至2023年3月30日,天津信隆分别向台湾土地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静海支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和永丰银行南京分行取
得的循环融资额度合计人民币31300万元,本公司对上述循环融资额度提供了100%的最高额公司连带保证。明细表如下:
序最终签订的融资
号融资银行拟申请额度董事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合同/担保到期日额度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8000万元8000万元/2016.3.112023.5.9
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12300万元/2018.3.92300万元2023.5.9
公司天津分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8000万元会议/2022.3.228000万元2023.09.22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2建设银行天津静海支行4000万元3500万元会议/2022.3.222024.01.04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3民生银行天津分行3000万元2000万元会议/2022.3.222023.06.28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4浦发银行天津分行3000万元1500万元会议/2022.3.222022.08.15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5兴业银行天津分行5000万元3000万元会议/2022.3.222023.09.2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6永丰银行南京分行3500万元3000万元会议/2022.3.222023.04.08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7 北京银行天津分行 3000万元 0 会议/2022.3.22 N/A2023年,天津信隆结合自身需求,拟向六家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永丰银行)续签总计人民币26500万元的融资额度,并向本公司申请为其该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拟申请的序号融资银行现融资额度备注融资额度
1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8000万元8000万元续签
2建设银行天津静海支行3500万元4000万元续签,同时提升额度
3民生银行天津分行2000万元3000万元续签,同时提升额度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500万元3000万元续签,同时提升额度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3000万元5000万元续签,同时提升额度
6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3000万元3500万元续签,同时提升额度
二、融资额度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序额度合担保担保担保方式:
融资银行融资额度担保期限号同期限类型金额签署担保合同台湾土地银行股份8000万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连带责融资额《最高额保证
1一年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元二年任保证的100%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建设银行天津静海4000万连带责融资额《本金最高额
2一年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支行元任保证的100%保证合同》之日后三年止3000万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连带责融资额《最高额保证
3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一年元三年任保证的100%合同》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
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3000万连带责融资额《最高额保证
4浦发银行天津分行一年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元任保证的100%合同》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000万保证额度有效期在合同签连带责融资额《最高额保证
5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一年元订时约定任保证的100%合同》
永丰银行(中国)有3500万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连带责融资额
6一年《保证合同》
限公司南京分行元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任保证的100%公司为以上循环融资额度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此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信隆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66.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议案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上列各家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30日
3、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168号
4、法定代表人:廖学金
5、注册资本:美元叁仟陆佰壹拾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行车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7、股权构成情况:
股东投资金额持股比例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美元2706.19万元74.96%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美元903.81万元25.04%天津信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基本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天津信隆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2019.76万元,负债总额为48696.05万元,2021年度实现收入总额为65074.90万元,实现净利润4743.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5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天津信隆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6505.36万元,负债总额为30810.25万元,2022年度实现收入总额为47874.65万元,实现净利润2371.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25%。
9、经查询,天津信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提供担保的原因及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支持天津信隆进一步发展及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证天津信隆运营资金的灵活周转,协助子公司扩大生产经营,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回报股东。
2、董事会意见
(1)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天津信隆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为应日常经
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借款,保障天津信隆运营资金需求,公司继续为其提供贷款额度100%的担保有助于天津信隆扩大生产经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回报股东。作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天津信隆的经营管理,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2)本次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事项,天津信隆之另一合资方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出资
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及天津信隆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鉴于天津信隆作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活动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下,其主要管理人员由公司选聘,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天津信隆的经营管理等各方面,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并且天津信隆以往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显失公平、对等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津信隆2023年度向银行续签总计人民币26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融资额度100%的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00万元,本
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持续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支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6、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保证合同》;
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8、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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