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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无异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11(应出席为11次)是否连续两次未董事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李麟独立董事11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
1(应出席为1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委员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李麟委员100否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1(应出席为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委员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李麟委员100否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次1(应出席为1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委员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李麟委员1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发表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会议届次或事项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意见类型
1、《关于的议案》2、《关于的议案》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3、《关于的议案》
2022/4/18同意
会议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5、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1、《关于签署
2022/6/27同意次会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2022/7/41、《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2022/8/17同意
次会议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2022/9/26同意次会议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2022/10/21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2022/11/1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1、《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主动问询、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充分关注,了解掌握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结合现场监督和核查的方法,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相应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高管人员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公司2022年度重大事项的讨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希望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发展情况,精确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使公司得到积极稳健的发展,提高公司在同行业企业中的竞争力。
作为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方案、奖励和惩罚制度等;审查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责任的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85763308@qq.com
独立董事:李麟
2023年3月31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金玉丰-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无异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11(应出席为11次)是否连续两次未董事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金玉丰独立董事11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
1(应出席为1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委员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金玉丰委员1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发表意见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会议届次或事项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意见类型
1、《关于的议案》2、《关于的议案》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3、《关于的议案》
2022/4/18同意
会议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5、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1、《关于签署
2022/6/27同意次会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2022/7/41、《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2022/8/17同意
次会议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2022/9/26同意次会议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2022/10/21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2022/11/111、《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主动问询、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重大事项充分关注,了解掌握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结合现场监督和核查的方法,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相应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高管人员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yfjin@pku.edu.cn
独立董事:金玉丰
2023年3月31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白-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无异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11(应出席为11次)是否连续两次未董事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张白独立董事11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
8(应出席为8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委员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张白委员800否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1(应出席为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委员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张白主任委员1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发表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会议届次或事项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意见类型
1、《关于的议案》2、《关于的议案》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3、《关于的议案》
2022/4/18同意
会议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5、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1、《关于签署
2022/6/27同意次会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2022/7/41、《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2022/8/17同意
次会议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2022/9/26同意次会议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2022/10/21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2022/11/111、《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主动问询、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充分关注,了解掌握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结合现场监督和核查的方法,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相应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查,并针对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内部制度完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为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方
案、奖励和惩罚制度等;审查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责任的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他工作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zbai6054@126.com
独立董事:张白
2023年3月31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李文-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无异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11(应出席为11次)是否连续两次未董事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李文独立董事11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
8(应出席为8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委员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李文委员8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发表意见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会议届次或事项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意见类型
1、《关于的议案》2、《关于的议案》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3、《关于的议案》
2022/4/18同意
会议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5、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1、《关于签署
2022/6/27同意次会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2022/7/41、《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2022/8/17同意
次会议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2022/9/26同意次会议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2022/10/21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2022/11/111、《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主动问询、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充分关注,了解掌握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结合现场监督和核查的方法,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相应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查,并针对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内部制度完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342856390@qq.com
独立董事:李文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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