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罗锋华晓东朱丽媛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