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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3年4月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9日14:00时。
现场会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号福融天地广场6栋19层1-2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世光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会议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董事会、监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1、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表决。
2、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3、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4、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2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表决方式的说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方式如下:
一、每位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依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额对会议议案
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
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办法,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由
每位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在票面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任选一项,不选或多选均按无效表决处理;选中以后,在该项旁边的括号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打“√”(对勾)用其他符号表示的一律视为无效表决。
三、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对大会议案进行专项审议,如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未审议完毕,口头通知主持人,否则视为审议完毕。
四、大会对议案采用专项审议、集中统计表决的方法,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进行集中统计。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大会计票人员对每一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束后由监票人将统计结果当场公布。
五、本次大会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一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或“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2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13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39项议案,
主要包括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大会情况董事是否独立本年应参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姓名董事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加董事会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大会的次次数次数次数数加会议数陈快主否55400否1钟鹏翼否10101000否0王斌否10101000否0吕晓清否10101000否0王奇否1010900否4吴雪晶否10101000否1张剑渝是33300否0崔君平是33300否0马秀敏是10101000否1焦志常是10101000否2汪艳娟是10101000否2王海燕否55500否1孙世光否33300否1王帮清否33300否1王保岳否33300否1陈振奋否33300否1梁沁芳否33300否1王婻否33300否1
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魏立峰是33300否1
2、2022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与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决议刊登的指定决议刊登的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网站的查询索引披露日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关于为公司及
2022年第一次2022年1月5
2022年 1月 4日 www.sse.com.cn 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转期提供担保的议
临时股东大会日案》。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关于续聘会2021年年度股2022年4月8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公司2021
2022年 4月 7日 www.sse.com.cn东大会日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8、《关于修改的议案》;9、《董事会、监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10、《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续期的关联交易议案》;1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2年第二次2022年6月2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关于补选王海
2022年 6月 1日 www.sse.com.cn临时股东大会日燕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补选公2022年第三次2022年10月312022年11月司董事的议案》;2、《关于补选公司独www.sse.com.cn临时股东大会日1日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履职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
5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就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另行审议。
(四)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公司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全年共计编制、披露定期报告4期,临时报告71份,及时、准确、全面的披露了公司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的发生及进展情况,充分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内控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结合企业情况和经营特点,按照公司2022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工作。董事会认为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持续提升董事履职效能,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控,提升公司规范运行水平。
(一)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6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1、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按照监管要求严格认真进行信息披露,逐步增加和加深
行业信息、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等披露内容;对定期报告信息进行进一步规范调整,提高年度报告等重要披露信息的质量;健全临时报告披露机制,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2、加强各类交易事项管理。做好交易方与关联方的识别,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达到标准的交易事项、关联关系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进行专门审批。
(二)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对风险的管控
推进风险管理和内部自我控制。将进一步建立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队伍建设。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7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二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1、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报摘要》、《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5、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管理,依法运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依法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
8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广大投资者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9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三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2023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亦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10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四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将公司2022年度合并后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及盈利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06万元,比同期15232万元下降4225万元,
下降幅度为27.74%;营业利润实现-8906万元,比同期-10270万元,减亏1364万元,利润总额实现-24916万元,比同期-10357万元增亏145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24452万元,比同期-10566万元增亏13886万元。
二、股本及资产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份总数23157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41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3.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47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6.64%。
截止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32708万元,流动资产5957万元、非流动资产126751万元;负债总额152450万元,股东权益-19742万元。股本23157万元,资本公积4949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4003万元、盈余公积1881万元、未分配利润-98362万元,少数股东权益81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11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五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380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169万元,报告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974万元。
鉴于2022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12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六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会计审计有关规定,较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
具体情况,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我们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1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七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现任)焦志常,男,5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总监。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艳娟女,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惠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立峰,男,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注册会计师,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毕业。曾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吉林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吉林大邦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大会情况是否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董事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加董事会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大会的次次数次数次数数加会议数张剑渝是33300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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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君平是33300否0马秀敏是10101000否1焦志常是10101000否2汪艳娟是10101000否2魏立峰是33300否1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独立董事共有2次出席股东大会。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
顺畅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公司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时将会议材料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报
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
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无对外担保。
2、截止2022年末,不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为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履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事项。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预告披露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发布了2次业绩预告。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
15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
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不分配,不转增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股东承诺事项有未正常履行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强先生曾于2021年10月17日在回复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事项有关反馈意见的过程做出剥离亏损
资产、继续保留并妥善运营铁西百货、利用自身在半导体产业领域的资源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承诺。
关于剥离亏损资产的相关承诺,于2022年1月1日,公司与公司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签署了《资产出售意向书》。中兆投资拟以现金承债式进行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100%股权。在2022年9月23日,由于公司未能与相关各方就商业城百货的估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剥离亏损资产的相关承诺已无法按期完成。
公司独立董事将和公司董事会一同督促承诺人尽快履行上述承诺。
(八)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资产出售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资产出售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号),公司与公司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签署了《资产出售意向书》。中兆投资拟以现金承债式进行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百货”)100%股权。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未能与相关各方就商业城百货的估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与中兆投资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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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准确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了经营、管理各个层面和重要环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年报工作的要求,我们认真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2022年度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切实做到了依法合规、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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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大华审字[2023]001886号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
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1、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及财务报表附注十
四(三)所述,商业城自2018年度以来已连续亏损,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亏损金额(归属母公司)分别为14914.16万元、10566.26万元和24451.89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已连续多年营运资金为负数,分别为-146171.27万元、-44953.83万元和-143247.2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业城流动资产5957.11万元,流动负债149204.31万元,净资产(归属母公司)-19741.65万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商业城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980.86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四)~3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商业城因未能按期偿付银行借款利息而违约,被盛京银行申请执行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93730.75万元及逾期利息。另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2023年1月商
业城因未能按期偿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5201.405万元而违约,被中信银行提起诉讼。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因借款逾期违约等诉讼事项的影响,公司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用于经营的主要资产及持有的用于质押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被查封。
以上迹象表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明显缺乏相应的偿付能力。
商业城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
18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出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意见的理由和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
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3、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上述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不会对商业城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4、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
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事项说明了公司经营中存在的或有风险。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
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交谈沟通和实际调研。认可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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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内容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处理意见。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地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改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我们认为该所依据的理由是符合实际的同意该审计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符合公正客
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监事会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尽
快消除“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提及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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