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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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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3-4-11 00:00:00 浏览:  85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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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意见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议案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取以现金方式回馈上市公司股东,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亦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的现金分红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组织架构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控小组拟定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同意将其公开披露。
三、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实现内部票据的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其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四、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之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增加,需要大量外汇交易,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切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独立意见
1/4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案及审批流程,
为公司从事具体的套期保值业务提供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及有效的风险防范。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经审查,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
2、本次授信担保相关少数股东将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担保风险可控;
3、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其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公司的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为焦作健康元实际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八、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之独立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顺利及时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其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九、关于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之独立意见
2/4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
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查公司的贷款担保,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背景及知识,积极发表独立意见,认真核查公司整体对外担保情况。
经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88728.6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1%;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250888.69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7840.00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与担保是否是否为担保发生日期担保担保担保类担保是担保逾反担保关联担保方上市公司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已经履行关联方
(协议签署日)起始日到期日型否逾期期金额情况关系的关系完毕担保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840.002022/2/142022/2/142022/11/30是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4960.002022/2/242022/2/242022/12/26是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000.002022/6/82022/6/82023/6/8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000.002022/6/222022/6/222023/6/23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4000.002022/7/112022/7/112023/7/11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000.002022/7/112022/7/112023/7/11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2000.002022/7/152022/7/152023/7/15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000.002022/8/82022/8/82023/8/8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200.002022/9/162022/9/162023/9/16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800.002022/10/92022/10/92023/10/9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200.002022/10/122022/10/122023/10/12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3000.002022/11/242022/11/242023/11/24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健康元连带责联营
公司本部金冠电力4640.002022/12/192022/12/192023/12/19否否0是是集团任担保公司焦作健全资子公连带责联营
金冠电力2000.002022/3/282022/3/282022/12/13是否0是是康元司任担保公司
焦作健全资子公金冠电力2000.002022/12/142022/12/142023/12/14连带责否否0是是联营
3/4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意见
康元司任担保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4864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37840.00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46492.6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50888.6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88728.6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3.1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194335.71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94335.71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不适用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的对外担保均进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均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在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或报股东大会批准并公告,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霍静、彭娟、崔利国、覃业志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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