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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26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38.397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9.3088万股,同意为前述符合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13.67万份。本次行权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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