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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0084.8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81%;归
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9126.46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5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42094.94万元,较期初增长9.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5039.33万元,较期初增长3.88%;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2022年全年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4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银行授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银行授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
2.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18项议案。
2、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的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予以重视,并积极主动地开展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动易问答、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多渠道互动,使得公司和投资者的交流更加通畅、有效、及时,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2023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推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稳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
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2023年,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力争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继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业务,确保信息披露的
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202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四)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特此报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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